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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调整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2017-10-10 16:55:42 安徽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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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安徽淮北市发改委(物价局)获悉,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7月1日起,调整省内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涉及淮
日前,记者从安徽淮北市发改委(物价局)获悉,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7月1日起,调整省内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涉及淮北市11家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综合利用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1分钱(含税,下同)。调价后,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为每千瓦时0.3844元。“皖电东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1分钱。调价后,“皖电东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为每千瓦时0.3844元。初步测算,此次价格上调,年为发电企业增加电价收入约3亿元。
 
降低电网销售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1.35分钱。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执行。经测算,淮北市(含县)每年可为用电企业减少用电成本527万元。
 
这次调整电价结构后,同时要求电网企业按照规定,在收取工商业用户、代理售电的售电公司电费时,扣减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售电公司及时向电力用户传导,不得截留。(记者:黄旭 通讯员: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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