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更是储能产业突飞猛进发展的一年。根据储能联盟(CNESA)统计数据,从2016年到2017年6月底,我国新增在建和投运的电化学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35GW,是2000-2015年累计装机规模的9.6倍。储能产业的技术在聚焦、应用逐步清晰、经济性开始显现、资本关注度不断攀升,储能发展进入最后“一公里”。
2017年10月11日,《关于促进储能产业与技术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全文请拖至文后查看)。指导意见是我国大规模储能技术及应用发展的首个指导性政策。指导意见的编制工作自2016年初启动,历时一年半多时间,由国家能源局科技司牵头,电力司、新能源司、市场监管司参加的起草工作小组和20位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组,委托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牵头,中科院工程热物理所、中科院物理所、中国电科院、清华大学等具体负责相关研究工作。
历经前期课题研究、指导意见编写、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等各个阶段至2017年5月形成送审稿、9月份五部委联合签发,中国第一个储能产业政策文件正式发布。
在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能源局出台指导意见,为我国储能产业从短期到中长期的发展确立了方向,明确了产业近十年的发展目标。指导意见确立储能发展的五大领域、十七项重点任务的同时,也从政策法规、示范应用、补偿机制、社会投资等方面为任务的落地实施制定了保障措施。指导意见是确保储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导性纲要和政策,对推动我国储能产业走向规模化生产、完善健全产业链条、建立商业化应用模式、形成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占领产业国际化发展的制高点,意义重大。
指导意见指出,我国储能呈现多元发展的良好态势,技术总体上已经初步具备了产业化的基础。指导意见从产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政策支持领域和方式等几个方面为储能的发展指引了方向。总结起来,具有三个特点:
第一、以产业发展现状为基础,明确提出储能产业的十年发展目标,储能在推动能源变革的作用将全面展现。
在充分研究和分析储能的技术与应用在我国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指导意见给储能在近十年的发展制定了清晰明确的目标。储能产业在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相关工作,到2020年,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过渡;到2025年,实现规模化发展转变,变为支撑未来电力体系的支撑技术。
指导意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建成一批不同技术路线、不同应用场景的示范项目、研发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核心设备、初步建立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一批重点技术规范和标准。以技术规范和标准为基础,在多种示范应用中探索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培育具有盈利能力的市场主体,在2020年推动储能产业进入规模化发展初期。
在此基础上,下一阶段的产业发展将向扩大应用规模、形成产业体系、掌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技术和核心设备、完善标准体系并向国际市场渗透、多种商业模式涌现、国内外竞争力强的市场主体成为产业主流等方向发展。到“十四五”收官之时,储能产业呈现规模化发展,切实成为推动能源变革的重要支撑。
第二、支持“在关键技术、运营模式、发展业态和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深入探索”,推动在重点应用领域进行试点示范工作。储能发展聚焦五大领域、十七项重点任务,产业发展的同时,将对质量、安全和绿色环保进行统筹规划,加强监督监管。
经过十多年的不断努力,储能技术,特别是储电技术已经逐步进入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的阶段:
储能在电力调频领域、在工商业用户侧应用中,已经具备了初步盈利的可能;
储能在发电侧和电网侧的应用也在逐步深化,储能调峰调频电站的调用方式和定价机制也在不断探索中;
包括能源互联网和多能互补在内的一批含储能的多元化示范应用项目也已经启动,但目前在储能的主要应用领域中,仍未建立成熟、可持续发展的盈利模式。
储能商业化发展“最后一公里”的突破需要政策支持,而政策的制定则要依据试点示范工作的开展和对项目运营状况的跟踪和分析。以当前储能在多领域已经取得的应用效果为基础,指导意见指出,以推进储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升电力灵活性稳定性、提升用能智能化水平和多元化应用支持能源互联网为目的,布局一批有引领作用的重大储能试点示范工程,这些工程要以技术创新、运营模式、发展业态和体制机制的探索为重心。通过对项目工程的跟踪和研究分析,出台精准有效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产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引领产业走向商业化发展的道路。
作为国家指导性文件,指导意见强调储能产业的健康发展要符合我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发展战略,要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在推动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要进行统筹规划、重视上下游协调发展,优化从材料、部件、系统、运营到回收再利用的完整产业链;要逐步建立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要完善市场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形成有序竞争;重点强调建立产品梯级利用与回收系统,确保绿色发展。
第三、强调储能的市场化发展,探索建立储能规模化发展的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强调储能的发展要与我国电力体制改革、能源互联网产业发展相结合。
储能产业技术繁多,发展阶段各异;应用场景多样化,商业化程度参差不齐。针对产业现状,出台“一刀切”的补贴政策或是仅支持某种技术或应用都不是最有效的方式。相反,抓住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以市场化手段解决问题,为储能参与电力系统运行、能源互联网建设建立长效的市场机制才是推动产业发展,保证产业竞争力和活力的最佳方式。因此强调市场化发展也是指导意见的一大特色。
现阶段,储能产业市场化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就是现行的电力市场难以对储能应用所实现的价值进行量化,储能在市场中也就无法真正实现其作为商品的属性。因此,对于大多数的储能应用场景来说,确立储能的参与身份是第一步,制定合理的价格(补偿)机制则是更为重要。因此,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电改与储能发展的市场机制的协同对接,结合电力市场建设研究形成储能应用价格机制。
指导意见秉承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基本原则,在储能产业走向商业化的前期,鼓励各级地方政府落实相应支持政策。近期,包括大连、江西宜春、邯郸、北京等都已出台支持储能产业发展和技术应用的引导性政策,部分省份也在研究直接针对储能技术应用的资金支持政策。即使储能技术成本下降空间巨大且可期,但在市场化发展的初期仍需要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加快储能市场化发展并尽快形成价格补偿机制。
作为储能的从业者,我们为国内第一个储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政策出台而欢欣鼓舞,为储能接下来的快速发展而充满信心。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一个新兴产业发展是充满挑战而仍重道远的,需要做好长期发展、锲而不舍的准备。根据储能联盟(CNESA)最新预测,到2020年底,电化学储能的应用装机将是2000-2016年累计量的10倍;我们诚挚希望,在指导意见的支持下,在政策的推动下,在各界同仁的努力下,储能产业能继续保持健康高速的增长,实现规模化发展,真正成为我国能源变革、社会发展的助推剂。
以下为文件原文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能源〔2017〕17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储能是智能电网、可再生能源高占比能源系统、“互联网+”智慧能源(以下简称能源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支撑技术。储能能够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黑启动、需求响应支撑等多种服务,是提升传统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储能能够显著提高风、光等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支撑分布式电力及微网,是推动主体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关键技术;储能能够促进能源生产消费开放共享和灵活交易、实现多能协同,是构建能源互联网,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和促进能源新业态发展的核心基础。
近年来,我国储能呈现多元发展的良好态势:抽水蓄能发展迅速;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超导储能和超级电容,铅蓄电池、锂离子电池、钠硫电池、液流电池等储能技术研发应用加速;储热、储冷、储氢技术也取得了一定进展。我国储能技术总体上已经初步具备了产业化的基础。加快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对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推进我国能源行业供给侧改革、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同时还将带动从材料制备到系统集成全产业链发展,成为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战略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任务,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第十四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适应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着眼能源产业全局和长远发展需求,紧密围绕改革创新,以机制突破为重点、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应用示范为手段,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撑和推动能源革命,为实现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和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技术支撑和产业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政策支持,研究出台金融等配套措施,统筹解决行业创新与发展重大共性问题。加强引导和信息服务,推动储能设施合理开放,鼓励多元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创新引领、示范先行。营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鼓励各种形式的技术、机制及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试点作用,推进储能新技术与新模式先行先试,形成万众创新良好氛围。
市场主导、改革助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储能领域。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进程,逐步建立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和灵活性资源的价格形成机制,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
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加强统筹规划,优化储能项目布局。重视上下游协调发展,优化从材料、部件、系统、运营到回收再利用的完整产业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储能,健全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有序竞争。推行绿色设计理念,研究建立储能产品的梯级利用与回收体系,加强监管,杜绝污染。
(三)发展目标
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相关工作,第一阶段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十三五”期间,建成一批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的试点示范项目;研发一批重大关键技术与核心装备,主要储能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一批重点技术规范和标准;探索一批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发展进入商业化初期,储能对于能源体系转型的关键作用初步显现。
“十四五”期间,储能项目广泛应用,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能源领域经济新增长点;全面掌握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储能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部分储能技术装备引领国际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技术和标准体系并拥有国际话语权;基于电力与能源市场的多种储能商业模式蓬勃发展;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储能在推动能源变革和能源互联网发展中的作用全面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