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就是钱,税更是权。钱和权有时候就显得特别任性。这不,被弃风弃光折腾的半死不活的可再生能源这个我热爱的行业,这个代表着美好生活和环境的行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内蒙古和新疆这两个自治区的征收标准竟然差了300倍,这不是胡闹是什么?
按照《关于明确风力发电厂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地税发 [2005]178号)这个目前依然有效的红头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的风机按照基座面积加上扇叶逆向投影面积也就是3200平方米征收土地税,3200平方米差不多4.8亩地。
本人为了这个事,专门质问了新疆地税局,下图是自治区地税局的答复,振振有词啊!
同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蒙古自治区的规定却不一样,人家规定的是按照基座面积计算。基座算10平方米可好,人家没提啥扇叶不扇叶的,那在高空和你土地有啥关系?一个按照3200收,一个按照10收,差了300倍,你们说,这可再生能源行业,这个为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之一,被这样子胡搅蛮缠,能搞好吗?!
就算一平米都按照2元计算,那么新疆每台风机每年要多交6000元。
其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不论在内蒙古还是新疆,风力发电99%企业都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风力发电啊,爱你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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