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武汉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明确:
市域内不再新(改、扩)建燃煤电厂,对现有燃煤电厂煤电机组进行改造,确保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煤/千瓦时,各类工(产)业园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和企业自备热电站,对现有耗煤用户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
优化电源和电网、气源和气网等布局结构,进一步完善多气源格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度增加天然气发电能力,积极发展区域热电联产和分布式供能系统,继续推进实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形成大中小相互调节、互为补充的电力供应体系。统筹城乡能源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同步配套清洁、高效的能源基础设施。积极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大力发展传统化石能源的清洁和低碳利用技术。
提高电源自主供应能力。推进汉口西部地区2×30万千瓦级燃气热电冷联供项目、沌口调峰电厂18.5万装机燃气机组供热改造并扩建1台18.5万装机燃气热电冷联供项目,在全市新增布局总装机容量为15万千瓦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到2020年,全市新增各类装机容量约130万千瓦,总装机容量达到720万千瓦,电力自给率达到41%。
以热电联产为主,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和工业余热为辅,地源热泵、江水源热泵和生物质燃料锅炉为补充,先期形成“三大片区”(武昌、汉阳、汉口片区)布局,“十三五”期末向“四大板块”(大临空、大临港、大光谷、大车都板块)延伸。到2020年,全市实现主城区和各开发区生产生活供热配套,满足工业生产负荷4282.6t/h,供热面积4150万平方米,供热量6.28×107GJ/年。
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湖北龙源黄陂刘家山风电场项目、国电黄陂云雾山风电场,装机容量分别为4.95万千瓦和5万千瓦,填补我市风电空白。抢抓国家实施光伏扶贫政策机遇,在全市布局一批光伏扶贫项目,新建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研究风电、光电上网支持政策,拓展新能源发展空间。
推进生物质能规模化利用。扩建东西湖新沟、洪山星火村、汉阳锅顶山以及新建新洲陈家冲、蔡甸千子山等5个垃圾发电项目,新增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6500吨/天。
详细情况如下:
武汉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为推动“十三五”期间全市能源创新发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能源发展的主要成就
(一)能源消费量稳步增长
2015年全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为4858万吨标准煤,较2010年增长34.45%(以下均为同比2010年),“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6.1%,其中:煤炭消费量为3388万吨(折合标煤约2430万吨),增长24.5%;全社会用电量为464亿千瓦时,增长31.22%;原油消费量为800万吨,增长56.01%;成品油(含燃料油、汽油、柴油、煤油等)消费量为204万吨,增长35.1%;天然气消费量为19.10亿立方米,增长138.75%;液化石油气消费量为20万吨,增长5.82%;人工煤气消费量为0.8亿立方米,基本持平;其他能源消费量折合为142万吨标煤,增长3.65%。
(二)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十二五”时期,我市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推动油品质量升级,能源消费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原煤、电力、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其他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2010年的53.81%、12.04%、20.59%、6.06%、2.69%、0.90%、0.13%、3.79%,分别调整优化为50.03%、11.75%、23.55%、6.17%、4.77%、0.71%、0.10%、2.92%。
(三)能源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十二五”时期,全市能源基础设施实际完成投资325亿元,较“十一五”时期增长25%。
1.电力。新建成投产青山2×35万千瓦装机热电联产机组、武昌燃机热电厂二期17.5万千瓦燃机热电联产机组及东湖燃机17.5万千瓦燃机热电联产机组;新建2座500千伏变电站、9座220千伏变电站及34座110千伏变电站,江南、江北片区实现了电网分片运行,供电可靠率提高至99.97%,较“十一五”时期增长了1.3个百分点。
2.天然气。中石油“西二线”建成投产,对我市供气的国家骨干管线已有4条,形成了与全国气源互通互济的调度格局;建成投产江夏安山120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储气库项目、武汉城市天然气高压外环线项目、武石化天然气专用管线项目等,进一步完善了主城区和新城区高、中、低压输配气管道,基本构建了“四源、两环、一储备”的接输配气布局,增强了我市天然气输送保障能力。
3.成品油。建成投产武汉至广水成品油输油管道,实现了中石化华中输油管道与华北输油管道的互联互通,推进我市成品油升级改造工程,实现了全市车用柴油、汽油国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