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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能源电力大事时间轴!

2018-01-22 09:56:07 《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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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按照应用推广一批、试验示范一批、集中攻关一批的
◎1月13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能源技术创新“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按照应用推广一批、试验示范一批、集中攻关一批的发展路径推动能源技术革命,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化石能源技术、新能源电力系统技术、安全先进核能技术、战略性能源技术、能源基础材料技术等。
 
◎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石油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年均新增探明石油地质储量10亿吨左右。2020年国内石油产量2亿吨以上,构建开放条件下的多元石油供应安全体系,保障国内2020年5.9亿吨的石油消费水平。
 
◎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常规天然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3万亿立方米,到2020年累计探明地质储量16万亿立方米。页岩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1万亿立方米,到2020年累计探明地质储量超过1.5万亿立方米。煤层气新增探明地质储量4200亿立方米,到2020年累计探明地质储量超过1万亿立方米。
 
◎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指出在“十三五”时期,新增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11亿平方米。新增地热发电装机容量500兆瓦。2020年,地热供暖(制冷)面积累计达到16亿平方米,地热发电装机容量约530兆瓦。
 
◎2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的通知》,首批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共安排23个项目,包括张家口“奥运风光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等17个终端一体化集成供能系统,张家口张北风光热储输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等6个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系统。
 
◎2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微电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为促进电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将进一步规范微电网建设运营管理。
 
◎2月9日,金沙江金沙水电站成功实现大江截流,标志该项目全面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6万千瓦,工程投资约74.23亿元,计划2020年首台机组发电,建成后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21.77亿千瓦时。
 
◎2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明确2017年重点任务是继续化解煤炭产能过剩,全年力争关闭落后煤矿500处以上,退出产能5000万吨左右等。
 
◎3月,中国国电集团所属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吐鲁番新能源城市微电网示范项目,获得了售电许可,成为我国首个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微电网。
 
◎3月1日12时45分,世界最大的水力发电项目——三峡电站累计发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大关,这是三峡电站运行管理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
 
◎3月20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广东省配电网业务放开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这是全国首份配电网业务放开实施细则,明确了配电网的项目管理和运营。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依据规划向放开业务的地方政府申请作为增量配电网项目的业主,项目业主可以只拥有投资收益权,配电网运营权可委托电网企业或符合条件的售电公司,自主签订委托协议。
 
◎3月23日,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要求到“十三五”末,我国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核安保和应急能力得到增强,核安全监管水平大幅提升,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福建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复函》,至此,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扩至22家。
 
◎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雄安新区,规划范围覆盖河北雄县、容城、安新等三个县及周边部分区域。
 
◎4月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通知,公布了2017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黑名单,包括安徽展图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
 
◎4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复函,同意将宁东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列入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此前,国家能源局发布了首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共105个。
 
◎4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指出加快发电企业与购电主体签订购电协议;逐年减少既有燃煤发电企业计划用电量;原则上不再安排9号文件实施后核准的煤电机组;规范和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价格调整机制;有序开放跨省区送受电计划;优先保障风电、太阳能、核电等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不再执行目录电价等。
 
◎4月10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与缅甸驻华大使代表双方在北京签署《中缅原油管道运输协议》。同日晚间,停靠在马德岛港原油码头的远洋油轮,开始向罐区卸载来自阿塞拜疆的14万吨原油,历经数年建设和筹备的中缅原油管道工程正式投运。
 
◎4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79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将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所在省(区市)规定标准执行。
 
◎4月18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要加快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加快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积极培育售电侧市场主体,深入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出台实施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方案,加快研究制定改革配套政策和专项方案。
 
◎4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对能源消费划定了明确的目标:到2020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到2030年,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60亿吨标准煤以内;2050年,中国要实现非化石能源占比超过一半,建成能源文明消费型社会。
 
◎5月,我国首次海域天然气水合物在南海神狐海域试采成功,并实现连续稳产60天,累计产气30.9万立方米,平均日产5151立方米,甲烷含量最高达99.5%,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5月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通过五个方面,进一步发挥能源投融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作用。
 
◎5月4日,电规总院牵头编制的《延安综合能源基地发展规划》正式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将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5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0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显示全国32个省级电网区域(含蒙东、蒙西)中,有25个区域的预警状态为预警程度最严峻的红色,河南、湖北、江西、安徽四省为橙色,湖南和海南二省为绿色。
 
◎5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的通知》,公布28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其中涉及北京延庆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区项目、太原西山生态产业区新能源示范园区、青岛董家口港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项目等。
 
◎5月14~15日,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峰会成果清单主要涵盖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5大类,共76大项、270多项具体成果。
 
◎5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能源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列出的惩戒措施达13项,包括强制退出电力市场,在政府市场主体目录中移除,在电力交易机构取消电力交易注册等。
 
◎5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正确处理好企业、市场、政府之间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5月24日,世界首套“大规模源网荷友好互动系统”在江苏投运,这相当于使我国拥有了世界上最大规模容量的“虚拟电厂”。该系统借助“互联网+”技术和智能电网技术的有机融合,在突发电源或电网紧急事故时,用电客户可化身“虚拟电厂”,参与保护大电网安全。
 
◎6月,从北京产权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获悉,国电集团将旗下的7家水电企业挂牌转让。转让的7家企业中,有4家今年一季度净利润均处于亏损状态,有2家营业收入为0,另有1家财务状况未公示。
 
◎6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从7月1日起,取消电价附加中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
 
◎6月7日,南方能源监管局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广东电力市场反垄断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通知》,这是全国首个电力市场反垄断工作机制,也是国内电力监管机构与反垄断执法机构在电力市场交易领域的首次合作。
 
◎6月7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正式印发《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这是全国首个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
 
◎6月16日,国家能源局南方能源监管局公告称在监管中发现,广西百色银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同时,该公司在收到监管整改通知书后仍拒不按要求落实整改,情节严重。南方能源监管局依法发出事先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对该公司作出罚款和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这也是南方能源监管局开出全国首张吊销电力业务许可证罚单。
 
◎6月17日零时至24日零时,青海省在全国“首次”连续7天、168小时全部使用清洁能源供电,所有用电均来自水、太阳能以及风力发电产生的绿色能源。
 
◎6月22日,“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正式投运。该工程是重点服务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送出的跨区输电通道,工程全面采用我国自主开发的特高压直流输电技术和装备。
 
◎6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加强配气价格监管。《意见》将税后全投资收益率上限确定为7%。
 
◎6月26日,川渝电网500千伏第三通道(四川段)建成投运,该工程是“十三五”期间四川建设的首条川电外送通道。预计工程建成后将新增川电外送能力200万千瓦,每年有助于外送消纳水电70亿千瓦时。
 
◎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能源体制革命行动计划》,明确了我国能源体制革命的战略背景、战略思路、战略任务,并提出十大重点行动,将“让能源发展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作为能源体制革命目标。
 
◎7月1日,国家能源局在京组织召开“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启动仪式”,绿证自愿认购网上交易平台也正式启动上线。
 
◎7月3日,中巴经济走廊首个绿色环保电站——巴基斯坦萨希瓦尔燃煤电站建成投运,电站由华能集团投资,装机容量2×66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90亿千瓦时。
 
◎7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明确提出提高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力争达到10%左右,到2030年,力争将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提高到15%左右。
 
◎7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首批“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共有涉及城市能源互联网、园区能源互联网、基于电动汽车的能源互联网等9大类的55个项目成功入围。按照《通知》要求,首批示范项目原则上应于2017年8月底前开工,并于2018年底前建成。
 
◎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中长期油气管网规划》。规划到2020年,全国油气管网规模达到16.9万公里,其中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里程分别为3.2、3.3、10.4万公里,储运能力明显增强。到2025年,全国油气管网规模达到24万公里,上述三项分别为3.7、4.0、16.3万公里。
 
◎7月20日,财富中文网发布《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国网、中石化、中石油列世界500强二、三、四位。
 
◎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并印发《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指出微电网源—网—荷一体化运营,具有统一的运营主体。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微电网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电网企业可参与新建及改(扩)建微电网,投资运营独立核算,不得纳入准许成本。
 
◎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年底前,按照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要全部改制为按照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7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根据其附件统计,21个省(区、市)2020年规划并网目标已达到1.28亿千瓦。
 
◎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山西省发改委对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组织23家火电企业达成并实施直供电价格垄断协议一案作出处理决定,对达成垄断协议发挥组织作用的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依法从重处罚,顶格罚款50万元,对参与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积极配合调查、认真整改的涉案企业处上年度相关销售额1%罚款,对23家涉案企业合计罚款7288万元。
 
◎8月,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能源规划》。这是国家批复的首个区域性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专项规划。
 
◎8月3日,装机规模全球第二大、在建规模全球第一大水电站——三峡白鹤滩水电站主体工程全面建设。该水电站工程装机总容量1600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624.43亿千瓦时。根据施工总体规划,白鹤滩水电站大坝将于2021年5月下闸蓄水,同年首批机组投产发电,全部机组将于2022年底建成投产。
 
◎当地时间8月4日,由中国能建旗下骨干企业葛洲坝集团承建的非洲最大水电站——安哥拉卡古路˙卡巴萨水电站在北宽扎省栋多市举行开工仪式。这是目前中资企业在非洲承建的最大水电站。据介绍,卡库洛卡巴萨水电站项目规划装机容量217.2万千瓦。项目计划在80个月内建成。
 
◎8月8日,国家能源局、扶贫办发布《关于“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合理选择建设模式。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为主要建设模式,村级电站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单个村级电站容量控制在300千瓦左右(具备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
 
◎8月10日,国网(苏州)城市能源研究院成立,这是我国首个从事“城市+能源”领域研究的科研院所。
 
◎8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4.2亿千瓦、节能改造3.4亿千瓦、灵活性改造2.2亿千瓦。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10克/千瓦时。
 
◎8月14日11时,榆横-潍坊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顺利完成72小时试运行,正式投入运行。工程于2015年5月6日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线路全长2×1050公里,核准动态总投资241.8亿元,是迄今为止建设规模最大、输电距离最长的特高压交流工程。
 
◎8月15日17时左右,台湾省爆发史上最大规模停电事故。中油公司桃园大潭计量站在更换电源供应器时,操作人员动作错误导致关断阀启动,出现供气中断,继而造成大潭电厂6台机组跳脱,台北、新北、新竹、桃园等地陆续出现停电,殃及17个县市,损失负荷470万千瓦,影响用户达668万户。
 
◎8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跨省跨区和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未来将全面推进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改革,于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华北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核定工作。
 
◎8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征求《关于建立光伏电站开发市场环境监测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意见的函表示,2016年,宁夏、甘肃、新疆及青海海西属于光伏电站开发市场环境风险红色地区,其2017年度新增建设规模或将暂不下达,新的光伏电站项目暂缓备案。
 
◎8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石油天然气行业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措施包括:相关领域从业资格或权利的限制;安全监管监察方面的惩戒措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惩戒措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惩戒措施;税收征管方面的惩戒措施等。
 
◎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7年9月1日起,国家根据天然气管道定价成本监审结果下调管道运输价格,结合天然气增值税税率调整情况,将各省(区、市)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
 
◎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已对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等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并据此核定了相关管道运输价格,相关价格体系将于9月1日起执行。核定后的13家企业管道运输平均价格比之前下降15%左右。
 
◎8月3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征求《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涉企税费负担的通知》意见的函。《通知》明确,各地方政府一律不得向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资源出让费等费用,不得将应由各级政府承担投资责任的社会公益事业投资转嫁给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或向其分摊,不应强行要求可再生能源投资企业提取收益扶贫。
 
◎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到2020年,我国全国范围将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9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北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
 
◎9月1日,巴西矿产和能源部部长费尔南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向中国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舒印彪颁发巴西美丽山水电送出特高压直流输电二期项目开工许可证。美丽山二期项目是巴西第二大水电站——美丽山水电站(装机容量1100万千瓦)的送出工程。
 
◎9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地方政府意愿和前期工作进展,结合各地电力供需形势、网源结构和市场化程度等条件,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加快组织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
 
◎9月6日,国家能源局公布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名单。风电平价上网及张家口国际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试验实证基地、建投康保大英图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等13个项目(总计70.7万千瓦)。
 
◎9月6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提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重点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及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作,减少散煤供暖,加快推进“禁煤区”建设。
 
◎9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指出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制革命和国际合作,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9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复函,委托中电联开展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协同开展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意其作为电力行业市场主体相关备案信息共享单位,配合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推动行业标准出台规范电力行业信用评价工作。
 
◎9月12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正式启动全国首次管道天然气竞价交易试点,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此次竞价交易由中石油东部销售公司所在区域进行试点,交易气量为9月份交收的天然气。交易模式为专场竞价交易,主要针对中石油东部销售覆盖的管道天然气合同用户,用户必须具备交易中心交易商会员资质。
 
◎9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提出,建立有利于清洁供暖价格机制,扩大市场化交易等价格支持政策,完善“煤改电”电价政策,促进北方地区加快实现清洁供暖。
 
◎9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做好新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新的形势下,电力需求侧管理除继续做好电力电量节约,促进节能减排工作以外,各有关单位应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做好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施电能替代、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和提高智能用电水平。
 
◎9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修订版)》,明确电网企业、电能服务机构、售电企业、电力用户作为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重要实施主体,应依法依规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9月27日,上海申能集团旗下的外高桥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下2017年上海电力双边交易合同第一单,达成交易0.8亿千瓦时。这是上海市开展直接交易的破冰之举,也是发用电双方共同参与市场化交易的首次尝试。
 
◎9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40项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1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包括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跨省发电供电计划和省级发电供电计划备案核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核发。
 
◎9月30日22时25分,华能江苏如东八仙角海上风电项目顺利完成240小时试运行,全面进入商业运营阶段。这是迄今为止亚洲已建成的装机容量最大的海上风电项目。该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海域,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共有70台风机,包括4兆瓦、4.2兆瓦和5兆瓦三种风机选型。
 
◎10月9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调整2017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年度目标任务公示》,对黑龙江省2017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调整。调整后,今年退出煤矿5处、产能76万吨,约为调整前的26%。由此,黑龙江成为全国首个发文下调年度煤炭去产能目标的省份。
 
◎10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延长储气建设期限有关问题的复函》明确,自2018年起,赋予宝塔石化的进口原油使用量由616万吨/年暂调减至216万吨/年。这是自2015年2月9日独立炼厂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以来的首张罚单。
 
◎10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计划在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储能产业发展,第一阶段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10月16日,《中国可再生能源展望2017》在2017北京国际风能大会上正式对外发布。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在会上表示,风电经过数十年的发展,需要在新能源当中率先摆脱补贴依赖。基本思路就是分类型、分领域、分区域地逐步退出,在2020年至2022年基本上实现风电不依赖补贴发展。
 
◎10月18~24日,党的十九大在京召开。十九大报告把能源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章节,进一步为新时代中国特色能源电力发展指明方向,强调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电网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坚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推进绿色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0月22日,国家电网公司内部下发了《关于在各省公司开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意见》,《意见》称,要把综合能源服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同时提出工作目标:做强做优做大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推动公司由电能供应商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变,到2020年,确保累计实现业务收入达500亿元左右,力争实现600亿元左右,市场份额得到显著提升。
 
◎10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西南地区水电消纳的通知》。《通知》要求四川省、云南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电力供需形势,优化两省电力“十三五”发展目标,力争“十三五”后期不再新增弃水问题。
 
◎11月,京津冀三地联合印发《京津冀能源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明确,2020年,北京市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无煤化”,天津市除山区使用无烟型煤外,其他地区取暖散煤基本“清零”,河北省平原农村地区取暖散煤计划基本“清零”。2020年京津冀煤炭消费力争控制在3亿吨左右。
 
◎11月7日,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正式组建,中油电能由大庆石油管理局出资,注册资本金50亿元人民币。中油电能明确了建设为石油石化行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国际电能公司的发展目标,并且确立了重组、改制、上市“三步走”发展路径,申请纳入国家第三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
 
◎11月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能源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能源开发建设在解决深度贫困问题上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11月8~1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在两国元首引领下,两国企业在两场签约仪式上共签署合作项目34个,金额达到2535亿美元。合作项目中,金额最大的集中在能源领域,或超千亿美元。
 
◎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对未来三年价格机制改革进行了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计划到2020年,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
 
◎11月12日,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工程941.8公里管道全线贯通,具备了进油条件。据介绍,2018年1月1日,中俄原油管道二线工程将正式投产,届时,从东北输油管道进口的俄罗斯原油将由现在的每年1500万吨增加到3000万吨。
 
◎1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要求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红色区域(或弃光率超过5%的区域),暂不开展该项试点工作。
 
◎11月1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17年前三季度缓解弃水弃风弃光状况的通报》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弃水弃风弃光局面有所好转,弃水电量同比减少35亿千瓦时,西南水电水能利用率同比提高约2个百分点;弃风电量同比减少103亿千瓦时,弃风率同比下降6.7个百分点;弃光电量同比增加14亿千瓦时,弃光率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
 
◎11月16日,国土资源部表示,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将天然气水合物(俗称可燃冰)列为新矿种,成为中国第173个矿种。
 
◎1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意见的函。文件提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1月17日,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沿海指数正式发布。该指数将成为2018年煤电谈判的新砝码。作为国内首个以煤炭需求企业为主要样本编制的煤炭价格指数,CECI反映北方港口电煤采购成交价和离岸价。首期发布的CECI沿海指数中5500大卡综合价格为599元/吨。
 
◎巴基斯坦当地时间11月21日,中核集团董事长王寿君与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主席穆罕默德˙纳伊姆签署恰希玛核电5号机组商务合同。按照约定,中核集团将以“华龙一号”技术在巴基斯坦恰希玛建造1台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这是我国“华龙一号”成功“走出去”的第3台核电机组,是我国向巴基斯坦出口的第7台核电机组。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优选结果公示,山西大同市、陕西渭南、河北海兴等10个基地推荐入选应用领跑基地,江西上饶、山西长治和陕西铜川3个基地推荐入选技术领跑基地。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实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项目全覆盖,鼓励采用竞争方式确定电力辅助服务承担机组,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允许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
 
◎11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确定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潞安集团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辽源矿业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等89个项目,作为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11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明确自12月1日起,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不再缴纳临时接电费,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电网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清退。此次取消临时接电费,年可减少企业占用资金约80亿元。
 
◎11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推进2018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机制。各地区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供需双方签订一年及以上、数量相对固定以及有明确价格机制的中长期合同。其中,中央和各省区市及其他规模以上煤炭、发电企业集团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或采购量的75%以上。
 
◎11月28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成立大会在京召开,标志着国家能源集团正式成立。
 
◎11月30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及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发布,正式公布山西大同二期等10个应用领跑基地和江西上饶等3个技术领跑基地名单。
 
◎11月30日,国家电网公司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改制后的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总部的公司制改制工作圆满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名称由“国家电网公司”变更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大唐集团、三峡集团等多家能源央企也已完成改制并更名。
 
◎1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通知中称,决定启动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12月29日前报送第三批试点项目。每个地级市至少要有一个试点,条件较好的地方可以多一些试点。
 
◎12月7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向国网华北分部、北京市电力公司、华能北京热电厂下发特急文件,要求立即启动华能应急备用燃煤机组应急运行。
 
◎1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及考核办法的通知。通知称,电力、建材、冶金、化工等重点耗煤行业的相关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煤炭最低库存原则上不应低于近三年企业储煤平均水平;在市场供不应求、价格连续快速上涨时,其存煤量不应高于最高库存,最高库存原则上不超过两倍的最低库存量。
 
◎12月12日,福建省物价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水电站生态电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生态电价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限两年。该办法是全国第一个水电站生态电价管理办法。
 
◎12月1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机制引导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公布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方法及标准,并披露2016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其中,宁夏、新疆、甘肃三省(区)为评价红色地区,原则上暂不下达2017年度新增建设规模。
 
◎12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正式启动,并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明确将以发电行业(含热电联产)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
 
◎12月21日,由中国国家电网公司与巴西国家电力公司联合投资建设的巴西美丽山±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一期工程在受端巴西伊斯特雷都换流站举行投运仪式,这标志着中国特高压“走出去”的首个项目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通知称,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
 
◎12月22日,河北易县、内蒙古芝瑞、浙江宁海、浙江缙云、河南洛宁、湖南平江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开工动员大会在京召开。本次开工建设的6座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840万千瓦、总投资524亿元,6座电站计划全部于2026年竣工投产。
 
◎1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与环境保护税法同步施行。
 
◎12月26日,2018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聚焦煤炭和煤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夺取煤炭去产能任务决定性胜利,大力化解煤电过剩产能;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油气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强化能源监管和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大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力度,大力提升能源惠民利民。
 
◎12月26日,随着上海庙(内蒙古)—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宣布建成投产,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建设的纳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8条特高压交直流工程已经全部投运。
 
◎1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明确到2019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替代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7400万吨。到2021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替代散烧煤(含低效小锅炉用煤)1.5亿吨。供热系统平均综合能耗降低至15千克标煤/平方米以下。热网系统失水率、综合热损失明显降低等内容。
 
◎1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到2020年,生物质热电联产装机容量超过1200万千瓦,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约3000万吨,生物质燃气年利用量约100亿立方米,生物质能供热合计折合供暖面积约10亿平方米,年直接替代燃煤约3000万吨。
 
◎12月2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要建立具备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信用信息档案,实现信用信息电子化归集、存储、共享和数据化管理。
 
◎12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和《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旨在纵深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输配电价体系。
 
原文首发于《电力决策与舆情参考》2017年12月29日第48期
 
原标题:重磅 | 时间轴上的能源!2017年能源电力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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