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成效显著,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都已形成规模,特别是风电,已成为我国继火电、水电之后的第三大电源,为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做出了重大贡献。
“随着化石能源利用带来的能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越来越受到重视,同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在5月28日召开的可再生能源信息成果发布会上指出:“面对新的环境和要求,如何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一个崭新的课题,而提供准确的可再生能源信息是重要的公共服务内容。”
逐步建立产业监测和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信息化体系,是加强可再生能源产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常务副院长、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主任王民浩对记者说,“作为完整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信息化建设不仅是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产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
按照近期国家有关改革部署,今后政府工作重点要转移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而“要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就必须做好产业信息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史立山介绍说,国家能源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风电产业信息坚持监测和评价”有关要求的通知,将对国际风电产业发展动态、国内风电开发建设情况、风电并网运行情况、风电设备制造产业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为产业的发展和企业的决策提供服务。
“今后,各类可再生能源都要逐步建立产业监测和评价体系。与此同时,还要形成发布制度,让社会各界都了解和知道这些信息,这既是社会监督,更多的则是改善管理的公共服务。” 史立山说。
可再生能源管理信息化迈出三大步
记者从可再生能源信息成果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国可再生能源信息化建设起始于风电,风电信息化建设到现在共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2003年全国大型风电建设前期工作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简称水电总院)开发建设“中国风电场工程数据库”,使中国风电产业信息化建设迈出了第一步;第二个阶段是从2006年~200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水电总院开展全国风电建设成果统计工作,编制风电产业年度统计报告,为产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和指导;第三个阶段是从2009年起至今,国家能源局批准水电总院建设管理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并以信息中心为平台,完善风电场工程数据库,开发“风力发电信息上报系统”、“风电信息员培训认证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风电信息统计与评价体系。
同年,国家能源局还委托水电总院负责开展每个年度的太阳能发电建设成果统计工作。
截至目前,水电总院已经陆续编制完成了8个年度的风电建设成果统计报告和4个年度的太阳能发电建设成果统计报告。此外,为配合国家能源、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水电总院组织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开发建设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信息管理平台”,为全国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支持,确保了国家能源局2012年度三个批次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新增确认项目发布。
“为做好信息化建设,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基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信息管理工作,将生物质能发电信息纳入可再生能源统计体系,编制了2012年度全国生物质能发电建设成果统计报告,填补了我国一项能源利用统计空白。”王民浩介绍说。首次公开披露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信息成果
本次发布会主要发布的是我国2012年度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以及2013年第一季度的风电建设成果。
成果发布内容主要涉及项目核准、并网运行、上网电量等关键指标,以及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包括规划、政策和标准制定等。统计信息结果、成果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风电累计核准容量10,670万千瓦,并网6266万千瓦,在建4404万千瓦,2012年上网电量1008亿千瓦时,全国风电累计装机占全球市场23%,位列世界第一;太阳能发电产业累计建设容量798万千瓦,其中并网容量650万千瓦,同比增长超过200%;此外,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核准容量878万千瓦,其中并网容量581万千瓦,包括农林剩余物直燃发电项目318.6万千瓦,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42.7万千瓦,沼气发电项目20.6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已成为我国电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记者了解到,为了使信息化建设成果更好地服务于产业,水电总院与北京木联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建设了可再生能源工程信息数据库配套软件近30款(CFD、CSD、CGD系列),有效地提高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信息化水平。
总体来讲,本次发布会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信息成果的首次公开披露。记者从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信息化主要集中在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的建设方面,属于项目建设的前端内容。
“今后,信息化建设还将逐步扩展到中端和后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史立山说:“在此基础上,加强对设备性能、企业经营、地方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监测和评价,逐步建立并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监测评价体系,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随着化石能源利用带来的能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越来越受到重视,同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在5月28日召开的可再生能源信息成果发布会上指出:“面对新的环境和要求,如何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一个崭新的课题,而提供准确的可再生能源信息是重要的公共服务内容。”
逐步建立产业监测和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信息化体系,是加强可再生能源产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常务副院长、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主任王民浩对记者说,“作为完整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信息化建设不仅是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产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
按照近期国家有关改革部署,今后政府工作重点要转移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而“要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就必须做好产业信息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史立山介绍说,国家能源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风电产业信息坚持监测和评价”有关要求的通知,将对国际风电产业发展动态、国内风电开发建设情况、风电并网运行情况、风电设备制造产业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为产业的发展和企业的决策提供服务。
“今后,各类可再生能源都要逐步建立产业监测和评价体系。与此同时,还要形成发布制度,让社会各界都了解和知道这些信息,这既是社会监督,更多的则是改善管理的公共服务。” 史立山说。
可再生能源管理信息化迈出三大步
记者从可再生能源信息成果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国可再生能源信息化建设起始于风电,风电信息化建设到现在共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2003年全国大型风电建设前期工作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简称水电总院)开发建设“中国风电场工程数据库”,使中国风电产业信息化建设迈出了第一步;第二个阶段是从2006年~200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水电总院开展全国风电建设成果统计工作,编制风电产业年度统计报告,为产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和指导;第三个阶段是从2009年起至今,国家能源局批准水电总院建设管理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并以信息中心为平台,完善风电场工程数据库,开发“风力发电信息上报系统”、“风电信息员培训认证管理系统”,建立健全风电信息统计与评价体系。
同年,国家能源局还委托水电总院负责开展每个年度的太阳能发电建设成果统计工作。
截至目前,水电总院已经陆续编制完成了8个年度的风电建设成果统计报告和4个年度的太阳能发电建设成果统计报告。此外,为配合国家能源、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水电总院组织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开发建设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信息管理平台”,为全国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支持,确保了国家能源局2012年度三个批次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新增确认项目发布。
“为做好信息化建设,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基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信息管理工作,将生物质能发电信息纳入可再生能源统计体系,编制了2012年度全国生物质能发电建设成果统计报告,填补了我国一项能源利用统计空白。”王民浩介绍说。首次公开披露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信息成果
本次发布会主要发布的是我国2012年度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以及2013年第一季度的风电建设成果。
成果发布内容主要涉及项目核准、并网运行、上网电量等关键指标,以及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包括规划、政策和标准制定等。统计信息结果、成果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风电累计核准容量10,670万千瓦,并网6266万千瓦,在建4404万千瓦,2012年上网电量1008亿千瓦时,全国风电累计装机占全球市场23%,位列世界第一;太阳能发电产业累计建设容量798万千瓦,其中并网容量650万千瓦,同比增长超过200%;此外,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核准容量878万千瓦,其中并网容量581万千瓦,包括农林剩余物直燃发电项目318.6万千瓦,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42.7万千瓦,沼气发电项目20.6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已成为我国电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记者了解到,为了使信息化建设成果更好地服务于产业,水电总院与北京木联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建设了可再生能源工程信息数据库配套软件近30款(CFD、CSD、CGD系列),有效地提高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信息化水平。
总体来讲,本次发布会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信息成果的首次公开披露。记者从国家风电信息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信息化主要集中在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的建设方面,属于项目建设的前端内容。
“今后,信息化建设还将逐步扩展到中端和后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史立山说:“在此基础上,加强对设备性能、企业经营、地方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监测和评价,逐步建立并完善可再生能源产业的监测评价体系,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