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38:交易 | 入市承诺书第一段关于企业基本情况的内容如何填写?
答:分两种情况。
(1)第一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请填写:
本公司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用电/售电企业,企业名称:;企业所在地;法定代表人。
(2)第二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请填写:
本公司系一家经上级法人单位(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授权的发电/用电企业,企业名称:;企业所在地;授权代理人。
(第二类情况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问39:交易 | 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签订四川电力市场主体入市承诺书时,可以加盖其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吗?
答:加盖分公司公章(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要提供上一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问40:交易 | 发电企业若没有参与与用户或售电公司的常规直购电交易,是否还需要提交入市承诺书?
答:发电企业一旦需进入市场参与《2018年四川电力交易指导意见》中的任何一品种交易,都需要提交入市承诺书。
问41:交易 | 双边交易购售电合同和入市承诺书如何提交?
答:发电企业汇总并提交签订的《用户批发合同》、《售电公司批发合同》以及发电企业的《入市承诺书》;售电公司汇总并提交与零售用户签订的《零售合同》、售电公司及其代理零售用户的《入市承诺书》;批发用户请自行提交《入市承诺书》。
问42:交易 | 电力用户批发合同和售电公司批发合同“第6.2条:承担输配电服务的(电网企业)负责向甲乙双方提供电费结算服务”,如何填写?
答:电网企业可统一填写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问43:交易 | 外地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可以使用吗?
答:建议采用四川境内的银行,若为外地开具的履约保函,后期存在违约的情况,将造成执行困难。
问44:交易 | 履约保函中申报售电规模所对应的额度是否必须一致?
答:履约保函中申报售电规模额度可大于等于川发改能源﹝2018﹞176关于印发《四川省售电公司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中履约保函要求所对应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