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与大家一起了解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含义:即建设局或者建委。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一个属称,俗指建设行业的政府主管职能部门,一般是各级建设行局,有些称建设局,有些地方则称建设委员会(简称建委),有些则称建设办公室。 接下来再了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就多了,如建设局,园林局、市政局、环卫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
福建省已率先发文,其他省严查公职人员挂证还会多远?一轮严查挂证风暴过后,建造师证书或将面临紧缺!!
严查公职人员挂证持续进行!
近日,住建部通报了多人隐瞒真实工作单位,将证书“挂靠”在相关单位。不仅证书被撤销,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从被查处的“挂证”人员的工作单位看,行政部门的公职人员、教师占多数,且有部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这与大家普遍认知的“挂证”的主要群体是匹配的。
“挂证”人的身份
被查处的13人的工作单位分别为:
辽宁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辽宁**辽南船厂
辽宁**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福建省**县第二中学
福建省莆田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福建省莆田市**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福建省莆田市**县市政管理中心
福建省**县审计局
**县连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职业学院
**县建筑工程设计院
从被查处的“挂证”人员的工作单位看,行政部门的公职人员、教师占多数,且有部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这与大家普遍认知的“挂证”的主要群体是匹配的。
公职人员有专业背景,且单位对资格证书没有要求,所以考下来的证书,多数用来“挂靠”以获取收益。
教师考证更有优势,专业基础扎实,考试更不在话下,学校目前对资格证书无需求和统一管理,所以,与公职人员一样,通常教师会把自己的资格证书“挂靠”在企业(尤其是私有企业)以获取收益。曾有报道称,高校教师是“挂证”的最大群体。
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专业背景普遍较好,考取资格证书后, 一些单位对于证书无要求,证书持有者同样为了获取收益,会选择“挂靠”;有些单位会强行将证书挂在本单位,但不会支付证书持有者额外的费用,所有有些专业人员会偷偷的将证书挂出去以获取收益。
挂的什么证
“挂证”不分专业啊,什么专业都在“挂”!
处罚
“挂证”行为被查证后,受到的处罚是:撤销注册,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2018年真的是挂证末日吗?
如果出台相关的文件确定全国社保数据已经实现联网,那么2018年无疑是“证书挂靠”的末日,很多没有提前做好准备的挂靠证书都会被发现。目前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等省份实现了联网。
不管2018是不是“证书挂靠”的末日,总有一天,“证书挂靠”的末日会来临的。
“四库一平台”不容小觑
“四库一平台”的建设与完善,使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查处“挂证”变得相对比较简单,“挂证”的两种情况的查处思路如下:
挂证1一人多证,多单位登记注册
只要通过个人身份证号码,在“四库一平台”中,通过数据比对,若发现一个身份证号码登记注册在两个不同的单位,则判定为“挂证”。
挂证2一人多证或一证,在一单位登记,但与真实工作单位不一致
这种情况的查处相对要复杂一些,需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系统与社会养老保险系统实现数据对接,以社保交纳单位确定你的真实工作单位,若存在证书登记注册单位与交纳社保的单位不一致,则判定为“挂证”。
我们的建议
挂证是一种非法行为,也是我们一直不提倡的行为,目前建筑市场中存在四类人:有证的业内人士、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无证的非业内人士。针对目前的挂证乱象,对这四类人,我们的建议如下:
1、有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
这类人士将非常吃香!在各级主管部门的严管之下,目前建筑市场中“无证的业内人士”、“有证的非业内人士(挂证)”在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的情况必将大量缩减,项目上将出现对拥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又真正干工程的项目经理大量需求。水涨船高,相信这类项目经理的收入也必将看涨,“钱”途一片光明!
2、无建造师证书的业内人士
未来在工程行业没建造师证书,真的不太好混了,正常情况下,未来没有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就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了。
这类人士,建议还是要想尽办法、抽出时间取得建造师证书,这样的话,身价会立即获得提升。
3、有证的非业内人士
现在已有建造师证书且纯粹为了挂证的同仁,要清楚项目风险大,而且现在实行的是项目终身负责制,挂证务必谨慎,项目一旦发生事故,项目经理可能面临刑罚、坐牢。
建议不挂为好,不要图小利而失去个人未来,尤其是政府、国企上班的人员!
4、无证的非业内人士
纯粹为了挂证而考建造师的,建议不要考了,把精力花到其他地方去,否则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