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30日,安徽省物价局发布了《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安徽省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问题。
《通知》中规定,安徽省实行工商用电同价,将省内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与大工业用电类别额统一合并为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原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目录电价。另外,安徽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中单一制目录电价在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2.42分,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中单一制输配电价在国家批复的原一般工商业及其他输配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2.42分。两部制输配电价按国家批复的原大工业输配电价执行。
自《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号)发布后,各省积极配合国家改革政策,调整电价,为企业减负。中商全联售电集团积极推行电力市场化改革,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执行和实施,以政策导向为基础,为企业减负做补位,让更多企业可以享受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