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国家能源局启动清洁能源消纳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旨在通过开展综合监管,强化清洁能源优先发电制度执行,优化清洁能源并网服务和调度运行,完善清洁能源消纳交易机制,进一步拓展清洁能源发电消纳空间,督促有关地区和企业落实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等目标任务,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国家能源局对综合监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将对有关省区落实2017年度和2018年1季度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等目标任务进展、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监测评价制度、清洁能源规划和主要输电规划执行、清洁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衔接、火电灵活性改造及各类调峰电源建设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将在清洁能源消纳问题突出的“三北”、西南等地重点省区就2018年1月至9月清洁能源发电调度、电力交易和并网接入情况开展专项监管,将对各地电力中长期交易、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两个细则”、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规则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完善清洁能源消纳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