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并于5月8日启动该项监管工作。
《方案》明确
监管工作将小微企业“获得电力”作为攻坚重点,以北京、上海两地为示范引领,确保用户“获得电力”便利水平明显提升;鼓励广州、深圳等地学习借鉴北京上海两市做法和经验,打造用电营商环境“样板工程”,营造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推动各地小微企业“获得电力”业务水平向北京上海看齐,用电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推动各类高、低压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方案》要求
北京上海两地要抓好示范点工作,将小微企业低压接电容量由100千伏安提升至160千伏安,实现全覆盖,推出低压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要加大改革力度,广州、深圳等地在年底前与北京上海对标对表,打造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示范城市。要创新供电服务方式,各地在全行业用电报装工作中推行“互联网+”技术应用。要优化政策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全面提升用户“获得电力”便利水平和获得感。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管力度,协同推进问题解决。在各地建立用电报装信息定期报送制度。
《方案》对监管工作做出具体进度安排,将通过企业自查、现场检查和重点督查调研、总结提升等阶段推进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