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三项增值税改革措施,主要为适度降低税率水平,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调减至16%。
5月16日上午,国家发改委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结合增值税税率降低1个百分点,对电网企业实施留抵退税政策,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涉及降价金额约216亿元,可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2.16分,此项降价措施自5月1日起执行。至此,累计降幅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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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任务目标。此前,我们已经推出第一批措施,从4月1日开始执行,涉及降价金额430亿元,可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4.3分,绝大多数价格主管部门已印发落实文件,电网企业也按规定严格执行。
在发改委5月15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称,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到16%后,含税输配电价水平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标准降低、期末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等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