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州市发改委转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今年4月1日起,抚州市“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各电压等级销售电价、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6分钱。照此计算,如果一家企业一年用电1亿千瓦时,电费较之前将节约160万元。 据悉,市发改委要求国网抚州电力分公司收文后,重新核算4月1日后一般工商业用电费用,并做好清退工作。同时,抚州市将进一步规范和降低电网环节收费,一方面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另一方面清理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据了解,今年江西省还将采取第二批降价措施,加快取消现行目录电价中单列的优待类电价,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