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下午,北京市发布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读:作为本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该实施意见提出了把空气作为一个新的重点领域,建立空气质量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该实施意见的目标是,到2020年,北京市将实现空气、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涵养区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补偿额度与生态保护绩效相挂钩,跨地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取得突破。到2022年,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值得一提的是,该实施意见把空气作为一个新的重点领域,提出了“建立空气质量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促进交易平台发展,扩大碳交易市场规模。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健全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开展潮白河等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工作,逐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建立基于水量、水质目标要求的考核机制,率先开展密云水库上游流域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