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首次明确了降低电价的量化指标——“要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继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特急文件后,其中包括江苏、浙江、河北、山西、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陕西、内蒙古、广西、宁夏、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省市调整了一般工商业电价,小编特意整理了相关省份调整后的峰谷电价。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34个省份中,共有16个省份发布了峰谷电价表,而在最新调整电价的21个省份中,包括13个省份执行峰谷电价,分别是北京、广东、海南、河北、河南、江苏、宁夏、陕西、山西、上海、天津、云南、浙江。在未公布的11省份中,共有3个省份执行峰谷电价,分别是甘肃、青海、新疆,小编也将这些省份的电价表附在后面以供大家参考。
16个省份的峰谷电价表如下:
广东
海南
江苏
宁夏
山西
陕西
上海
河北
河南
云南
浙江
未更新省份(截止至2018.05.07)
甘肃
青海
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