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黑龙江电力市场建设,优化省内电力资源配置,通过市场化电力交易有效降低电力用户用电成本,持续平稳释放改革红利,7月6日,随着第四场可再生能源挂牌交易结束,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售电公司及光伏发电企业首次参与的黑龙江省2018年月(季)度电力直接交易顺利完成。本次交易成交电量4.47亿千瓦时,发电企业每度电让利2.4分,售电侧电价每度电降低4.2分。9家售电公司同时分享电改红利,代理用电企业成交电量3亿千瓦时。2018年全年直接交易电量累计完成115亿千瓦时,较2017年增加32.64%。
为了开展好本次交易,按照《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18年月(季)度电力直接交易的通知》(黑工信电力联发〔2018〕134号)要求,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积极协调,全方位、多角度筹备本次交易,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规范办理各市场主体入市手续;提前发布交易公告,明确交易具体事项;提供电话咨询服务,为各市场主体答疑解惑。针对售电公司和光伏发电企业首次参与直接交易,组织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先后举办两次专题培训,共计230余人次参加。介绍自愿参与交易的原则,开展模拟交易操作演练,确保各市场主体熟悉交易组织流程,熟练在交易平台上报价操作。
为贯彻落实中发9号文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构建多买多卖的全新市场格局,使黑龙江电力用户享受到多元化的用电服务,在充分做好售电公司入市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本次电力直接交易首次引入98家售电公司参与。14家售电公司按期提交履约保函,9家售电公司代理56户零售用户,与23家火电、风电、光伏发电企业进行双边交易,成交电量占本次交易成交总电量的67%。
近年来,黑龙江省一直处于电力供大于求的局面,特别是冬季供暖期,供热机组与清洁能源机组大量运行,“窝电”现象严重,清洁能源消纳不畅,即使白天也存在大量风电弃风现象,弃风率接近全天的20%,但为支持光伏产业发展,2016、2017年在白天限风电同时,并没有限光伏发电,2016、2017年光伏发电利用小时分别为1334小时、1146小时。为进一步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增加清洁能源消纳,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对风电、光伏等优先发电可以执行政府定价,也可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要求,此次将光伏发电企业纳入交易范畴,并积极引导和鼓励风电、光伏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项措施的通知》(黑政规〔2017〕18号)“开展风(光)电与火电捆绑交易,促进我省用电企业降低用电要素成本,营造优势投资环境”要求,本次交易采取火电与可再生能源按5:1比例捆绑方式组织,并首次实现了光伏发电企业自愿参与交易。其中火电企业仍是交易的主导力量,成交电量3.9亿千瓦时,风电企业成交电量0.265亿千瓦时,光伏发电企业成交电量近0.30亿千瓦时,可以提高我省参与交易的光伏发电76.5小时,有效提高了光伏发电企业效益。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增加了我省电力交易的活跃度,拓宽了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消纳渠道,并促进了其公平和谐发展,有效缓解了电力用户降价需求大与火电企业由于煤价上涨原因降价空间小的突出矛盾,同时也为售电公司创造了盈利空间。
本次月(季)度电力直接交易通过市场机制提高了电力市场运行效率,促进了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降低了电力用户用电成本,开创了黑龙江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新局面。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发9号文及其配套文件精神,积极丰富电力市场化交易品种,持续扩大清洁能源消纳,配合政府部门逐步加大黑龙江电力市场建设力度,为黑龙江经济发展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