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召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会上对工商业电价普遍高于目录电价这一顽疾“开刀”,湖北省将进一步规范转供电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一般工商业用电负担。
会上,省物价局副局长顾栋材称,目前,我省部分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存在不执行目录电价和降价措施、价外加价、捆绑收费、擅自分摊费用等违规行为,存在超目录电价擅自加价分摊0.1元至0.8元电费等问题,且加价分摊费用无程序、无标准、无协商议价机制等,大幅增加了一般工商业用电负担。我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严格执行目录电价和降价措施。所有电费必须按目录电价收取,目前湖北省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为0.8251元/千瓦时。同时,今年湖北省已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0.0449元/千瓦时,降价成果必须落实到终端用户。
物价部门将会同电力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对超目录电价收缴电费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严格依法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纳入信用“黑名单”并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典型案例将及时公开曝光。
会上还透露,下一步,湖北省将重点推进2018年底前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企业开办时间,2018年8月底前将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四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6月底前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