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物价局将对我区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进行清理规范。
按照要求,电网企业在向用户提供输配电及相关服务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用户变相收取费用。取消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可以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电卡补办工本费、复电费、更名过户费等收费项目,以及与之服务内容相似的其他垄断性收费项目。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对于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要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继续实行转供电的,转供电主体要自2018年8月1日起将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不得截留政策降价红利。
在各类电网以外供电及房屋出租用电环节中,经营者或出租者不得以电费名义收取用电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也不得与电费捆绑收取其他费用。
对于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表电费,由所有终端用户按各分表抄见电量公平分摊。其中,转供电主体办公场所用电须分表计量,同其他终端用户一起公平分摊总表电费,不得将自己办公场所用电产生的电费转嫁给其他终端用户。总表之后分表装置不全的,由转供电主体与终端用户协商确定具体电费分摊办法,但同一抄表周期内分摊给终端用户的电费总和不得高于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表电费额。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或改制为增量配电网。
自治区物价局要求,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全部退还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确因用户销户等原因无法退还的,电网企业在营业网点、当地主要媒体上依法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在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仍无法退还的,冲减省级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