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削峰填谷,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该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储能峰谷价差套利模式获得官方认可。紧随其后,江苏、陕西也相继出台配套政策,鼓励用户利用储能削峰填谷。
据了解,目前业内普遍认为0.7元/千瓦时的峰谷价差是开展用户侧储能的一个门槛。那么,今年各省市在经历了一轮、两轮,甚至三轮下调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后,最新峰谷电价差是多少呢?又有哪些省市存在储能峰谷电价套利的机会呢?
北极星储能网统计发现, 在最新调整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的31个省市自治区中,发布峰谷电价表的有16个,其中北京、江苏、广东、浙江、甘肃、河南、安徽、云南、上海等9省市的一般工商业或大工业用电的部分峰谷价差超过0.7元/千瓦时,这意味着上述地区开展用户侧储能的条件相对较好(详见表1、表2)。
与大工业相比,一般工商业峰谷价差相对较大,超过0.7元/千瓦时的省市也较多,其中北京城区和郊区各电压等级的峰谷价差更是高达1元/千瓦时以上,而江苏、广东部分地市、浙江也普遍超过0.8元/千瓦时,这无疑为这些地区用户侧储能的开展提供了较为有利的条件。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一般工商业还是大工业,江苏的峰谷价差基本上都超过了0.7元/千瓦时,这或许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江苏用户侧储能能够在全国领先。
当然,0.7元/千瓦时的峰谷电价价差仅仅是目前业内普遍认为开展用户侧储能的一个门槛,但这并不意味着高于这个门槛就能开展储能项目,而低于则不能,还要考虑储能系统成本等其他因素,综合对比后最终才能确定,毕竟不同储能技术的成本也是不同的。此外,随着储能技术持续进步,成本不断降低,届时开展用户侧储能对峰谷电价差的要求也将有所降低。
附:全国各省市执行的峰谷电价表
1、安徽
2、北京
3、甘肃
4、广东
5、海南
6、河北
7、河南
8、江苏
9、宁夏
10、青海
11、山西
12、陕西
13、上海
14、天津
15、云南
16、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