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终端用户负担,山西省发改委决定对山西省电网企业和转供电环节收费进行清理规范,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被取消。
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可以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电卡补办工本费、复电费、更名过户费等收费项目,以及与之服务内容相似的其他垄断性收费项目;产权属于用户的用电设施在进行检修、检验、迁移、维修等产生的相关服务收费,由业主与服务单位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约定相关费用,电网企业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干预业主自主选择服务单位等。
省发改委表示,电网企业确需保留的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按照《山西省定价目录》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严格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未列入清单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上述措施是保障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下降10%的重要举措。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查处擅自提高电价标准、搭车收费和未经协商同意强制摊派收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和我省电价政策的企业及相关负责人,建立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予以公布,并在企业及相关负责人办理行政事项时,予以a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