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7日,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向家坝电厂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18年度向家坝电站购售电合同》,约定了2018年度合同电量和2018年上网电价。2018年度合同电量为328.3亿千瓦时,其中合约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为300.6元/兆瓦时;市场化交易电量电价按照受电省市市场化交易确定。
2018年8月27日,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永善溪洛渡电厂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18年度溪洛渡左岸电站购售电合同》,约定了2018年度合同电量和2018年上网电价。2018年度合同电量为284.6亿千瓦时,其中合约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为300.6元/兆瓦时;市场化交易电量电价按照受电省市市场化交易确定。
原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