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东河南之后,北京、青海、云南、江西、湖南相继降低电价
1.江西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电价中征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标准每千瓦时降低0.1分;江西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各电压等级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64分;江西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54分。其他销售电价、输配电价不作调整。
今年以来江西省4月1日、5月1日和本次江西电网三次降价措施,一般工商业用电每千瓦时降低8.05分的政策红利等额传导给终端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截留。
2.青海省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青海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输配电价同步降低0.0026元/千瓦时。
3.云南省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降低云南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04分。
4.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降低本市一般工商业销售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18年9月1日起,北京市城区一般工商业用户电度电价每千瓦时下调3.67分;本市郊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工商业用户电度电价每千瓦时下调5.56分。
5.湖南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实现2018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的目标,进一步降低湖南省一般工商业电价,采取以下三个方面的措施:
①调整祁韶直流价差空间用途,祁韶直流价差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不再用于降低市场交易电价和补偿发电企业。
②适当降低水电上网电价,降低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上水电项目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分钱;
③取消大工业优待类电价;
以上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省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及相应目录电价3.4分/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