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7日,国务院第24督查组在独山县实地暗访时,发现独山县存在对违法用地虚假整改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中共黔南州委常委会于9月6日研究决定:免去杨绍忠同志独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职务;免去张仁青同志独山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职务。
同时,责成独山县委立即按程序免去谢宁同志独山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基长新区党工委书记职务;免去霍永萍同志独山县基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基长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职务;免去王其林同志独山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职务;免去莫兴明同志独山县基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免去胡帮锐同志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责成州国土资源局党组立即按程序免去解文贵同志独山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免去莫晓明同志独山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免去左玮鑫基长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职务。
中共黔南州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由州纪委州监委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调查,依规依纪作出严肃处理。
中共黔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黔南州监察委员会
2018年9月6日
(原标题: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