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扩大服务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范围的通知,自治区认定的第二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电力用户和服务业龙头企业将可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今年3月广西曾出台措施,自治区首批38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电力用户以集聚区为单位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实现到户电度电价0.54元/千瓦时。
此次发布的通知称,为进一步降低服务业企业用电成本,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服务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范围。
根据通知,对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工作,经认定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电力用户,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单位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与此同时,服务业龙头企业,经自治区认定后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