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向全社会做出的重要承诺。记者昨天从宁波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年以来浙江省已出台四批次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措施,降价幅度合计为8.4分,超额完成国务院“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任务,宁波全市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金额全年预计可达10亿元。
据了解,目前宁波市大多数一般工商业用户与电网企业直接结算,即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执行目录电价,这部分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的一般工商用户都将直接享受降价红利;但是,全市还有相当一部分一般工商业用户与电网企业是非直接结算关系,是由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转供的。据悉这些终端用户缴纳的电费仍然是1.1元、1.2元,有的甚至更高,主要原因是一些转供电主体将今年以来降价红利截留了,未传导到终端用户,很多商户没有降电价的获得感。
年底前转供电主体仍未将降电价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未按要求规范电费结算方式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通过价格举报电话12358、供电服务热线95598举报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各地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