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山东省机构改革方案》。10月8日,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昨天(10月9日)上午,省委召开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全面推进改革作了安排部署。改革后,省委、省政府机构共计60个,其中省委机构18个、省政府机构42个。10月底前完成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配备、挂牌、人员转隶工作,11月底前按程序印发部门“三定”规定,12月底前完成省级机构改革。与省级机构改革相衔接,市县机构改革工作将于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制图/李扬
【对标对表】
党政主要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与中央基本对应
我省机构改革严格与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做到省委职能部门和省政府组成部门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基本对应。
在建立健全和优化省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方面,组建省监察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省委审计委员会、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与中央对应改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省委财经委员会、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
在加强省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方面,省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省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电影工作,归口管理省广播电视局;省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宗教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在对应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方面,把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把更加重视民生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摆到了突出位置,加大机构调整和优化力度,组建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和重新组建省司法厅等8个省政府组成部门,组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等2个省政府直属机构,进一步优化省审计厅职责。对名称和职能与国务院部门不对应的,该调整机构的调整机构,该调整职能的调整职能。
【彰显特色】
围绕重大战略,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
按照党中央要求,我省坚持从省情出发,把机构改革与省委谋划推进的全局性、战略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围绕实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经略海洋等重大战略,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
组建省委海洋发展委员会和省海洋局。为加强省委对海洋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打造海洋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组建省委海洋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组建省海洋局,作为省自然资源厅的部门管理机构。
组建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为加强省委对台港澳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整合资源,增强工作合力,将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的职责整合,组建省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列入省委工作机关序列,对外加挂省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组建省大数据局。为主动适应数字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解决部门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问题,加快推进“互联网+电子政务”,建设“数字山东”,在省政府办公厅大数据和电子政务等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省大数据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省发展和改革委加挂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牌子。为加大《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落实力度,统筹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加挂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牌子。
省自然资源厅加挂省林业局牌子。为统筹我省山水林田湖草各类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加强包括森林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管理,补足我省生态建设的突出短板,将省国土资源厅职责、省林业厅职责及相关部门职责整合,组建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
省水利厅加挂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牌子。鉴于南水北调二期工程在我省境内的线路长、情况复杂,协调任务较重,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将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省水利厅,在省水利厅加挂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牌子。
【统筹兼顾】
深化省人大、政协、群团、司法改革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改革。整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组建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改革后,省人大设置常委会工作机构5个,专门委员会8个。
省政协机构改革。组建省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省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省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改革后,省政协设置工作机构3个,专门委员会10个。
省级群团组织改革。省级群团组织设立的党组(党委),接受省委的统一领导。省级群团组织改革与党政机构改革相结合,抓好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群团机关改革方案落实;根据中央要求,研究出台省社科联、省贸促会、省红十字会、省法学会等群团机关改革方案。
省级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制管理办法。优化省法院内设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优化省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调整职责配置,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搞好衔接。
【政策配套】
给予超配人员较多单位3年左右过渡期
改革方案既定,超配人员如何安置?
据悉,按照中央要求,这次改革不搞断崖式精简分流人员,妥善解决有关部门人员超配问题。对新组建机构超配的干部和人员,通过自然减员、多出少进等方式逐步消化。对个别合并单位比较多、转隶人员比较多、消化压力大的,给予3年左右过渡期。
对于在机构改革中涉及职能划转、改变隶属关系的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仍由原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对于撤销合并、不再单独保留的单位,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由重新组建整合后承担相关职能的单位负责。
在经费资产管理方面,改革涉及的部门和单位对经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自查清查、登记,在此基础上,根据机构、职责调整情况,提出经费、资产调整和处置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权限报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局批准后,办理经费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处置手续。(本报记者王晓菲)
延伸阅读
○●事业单位改革
事业单位今后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被称为“事业局”,是事业单位改革和历次机构改革想解决而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事业单位的主业主责是公益服务,附加了额外的行政职能,不仅造成政事不分、行政职能体外循环、管理不规范,也增加了制度成本。这次机构改革,我省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改革到位,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综合设置。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聚焦人民群众公益服务新需求,结合制度创新工作,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提升服务水平。针对机构同质化、规模过小、资源浪费等问题,对职责任务相同相近的事业单位予以整合,整合技术力量、资金设备和各种资源,形成规模效益,提升服务和技术支撑能力,推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放大整体效应。
推进事企分开。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推动制度再创新、政策再完善、支持力度再加大,通过多种方式增强发展活力,参与市场竞争。
○●综合执法改革
省级现有执法队伍逐步清理消化
据悉,从摸排情况看,我省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领域执法界限不清,“你方唱罢我登场”重复执法;有的企业“天天接待大盖帽”,影响了正常经营秩序;有的执法环节多,部门间推诿扯皮,有利争着上、无利绕着走;有的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存在选择执法、寻租执法、野蛮执法,扰民扰企现象较重。
本次机构改革,我省把综合执法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统筹推进,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省级承担的执法职责,除中央规定的外,不设专门的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职能主要由市县两级承担。省级现有执法队伍逐步清理消化。待中央下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后,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
○●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如果说机构改革是“硬件”的重组,那么审批服务便民化就是“软件”的升级。目前,我省正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个专项行动,着力打造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的山东品牌。
下一步,将把机构改革与“一次办好”改革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中介服务等管理事项,大幅精减各类证照,压缩办理时间,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线下线上一体化,实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领域“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全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加快实现政府监管信息共享,强化信用监管,发挥行业和社会监督作用。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市县和市属省级以上开发区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本报记者 王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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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机构设置说明
中共山东省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5个(设在相关部门的省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办公厅挂省档案局牌子;组织部挂省公务员局牌子;宣传部挂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省电影局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挂省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台港澳工作办公室挂省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挂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教育工作委员会与省教育厅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
此外,设置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2个。其中,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省国家保密局)、机要局(省密码管理局)由办公厅管理。
▶▶▶山东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说明
山东省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5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0个。办公厅挂参事室、口岸办公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牌子;科学技术厅挂外国专家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委会牌子;工业和信息化厅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牌子;自然资源厅挂林业局牌子;水利厅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牌子;农业农村厅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文化和旅游厅挂文物局牌子;卫生健康委员会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7个。其中,信访局由办公厅管理;能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监狱管理局由司法厅管理;海洋局由自然资源厅管理;畜牧兽医局由农业农村厅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