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全球货币战争硝烟四起之时,一场悄无声息的碳权之争也正在如火如荼地上演。低碳问题是一个超越主权的全球议题,在低碳排放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约定条件时,碳信用额度的价值和金融属性日益凸显,碳金融正成为发展权与主导权之争的战略制高点,并将广泛而深远地影响全球经济和金融格局。在环境合理容量的前提下,政治家们 人为规定 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的排放行为要受到限制,由此导致碳的排放权和减排量额度(信用)开始稀缺,并成为一种有价产品,称为碳资产。
碳权/碳信用: 又称碳权,指在经过 联合国 或 联合国 认可的减排组织认证的条件下,国家或企业以增加能源使用效率、减少污染或减少开发等方式减少 碳排放 ,因此得到可以进入 碳交易 市场的 碳排放 计量单位。举例说明: 某个项目采用了一个新技术,通过政府确认,比原来的基准情景(已规定了接近两百个技术的基准情景,也就是所谓的方法学)减排了多少,这部分的减排量就是碳信用。1吨的减排量在碳市场中等效于1吨配额,也就是说企业自身配额不够时不仅可以购买其他控排企业的排放权,还可以购买非控排企业的减排量。这也就是常说的抵消机制(Offset)。政府对于能够用于企业履约的减排量(碳信用)有限制,会规定特定项目类型,产生时间甚至产地才能用于履约,以确保控排企业不仅仅购买减排量,还会自己减排。
碳排放配额: 是经省碳排放权交易主管部门核定、发放并允许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在特定时期内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以“吨”计。企业有多少碳配额,就能排放多少二氧化碳,所以可以认为是 “排放二氧化碳的权力”。 说明:在最新的《碳排放权管理登记管理规则》中已明确其可以被继承、执行、冻结、交易,已经相关办理程序等,已经具有明确的的商品属性。
碳交易: 是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的统称,在《京都协议书》要求减排的6种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为最大宗,因此,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为计算单位。在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权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从而具备了商品属性。 关键词:基于基于排放总量控制前提下的碳权配额交易。 事后核算机制:企业经过一年的经营,需要报告过去一年的排放量,并由第三方机构确认。确认后企业要将等于排放数量的配额上缴到主管部门,如果企业排放量大于手上持有的配额,就要从市场购买,如果不能足额上缴,就要受到主管部门的惩罚。
碳汇 (Carbon Sink):一般是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机制。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说是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
碳汇交易: 碳汇交易是基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对各国分配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的规定,创设出来的一种虚拟交易。即因为发展工业而制造了大量的温室气体的发达国家,在无法通过技术革新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对该国家规定的碳排放标准的时候,可以采用在发展中国家投资造林,以增加碳汇,抵消碳排放,从而降低发达国家本身总的碳排量的目标,这就是所谓的 “碳汇交易”。
根据联合国对碳汇的定义和碳排放权交易的原理,按照国内外碳交易规则,能够交易的碳汇应该是按照被批准的方法学实施项目所产生的净增量,通俗地说是有“额外性”的。碳汇其实是一个增量,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增量都可以用来交易。 关键词:额外的增量、方法学的认定。
特别说明: 并不是只要森林就可以进行碳汇交易,什么样的碳汇可以交易?请看下面的举例说明:现在已有的森林树木每天都在生长,生长就会吸收二氧化碳,这个量虽然是增量,但没有“额外性”,不能交易,此外,现有森林的碳储量属于存量,也不能交易。当然,不能交易的碳储量和没有额外性的碳汇对减缓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所以要保护森林减少碳排放。可见,只有符合方法学的造林再造林、森林经营项目产生的二氧化碳净增量才能进入交易。而这里所说的额外性必须靠方法学进行认定。
说明: 在对概念的理解层面要有国际和国内的概念区分。但本质的逻辑和体系是一样的,只是范围和广度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