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向核心区推进,云南电网公司紧紧抓住电力改革试点的重要机遇,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促进了富余水电的消纳,实现了多方共赢,逐渐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云南实际的电改之路——“3134”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模式。今年1至8月,云南电网成交电量189.9亿千瓦时,有效降低了工业企业成本,稳定和扩大了工业生产,“稳存量,促增量”的作用十分明显,为云南省上半年GDP增长8%作出了贡献,为云南省全年实现GDP增长9%奠定了基石。云南电力市场化工作取得的成效也得到了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的肯定,为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客户受益8.3亿元,发电厂增加售电收入12.4亿元,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售电量39亿千瓦时,实现了多方共赢。”这是2014年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运用市场化交易机制最大限度消纳水电,带来的明显成效。
2014年,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合云南省政府出台了《2014年汛期富余水电市场化消纳方案》,全省9家水电企业、87家用电企业参与了市场化竞价交易,协议成交电量94亿千瓦时,实际交易电量82亿千瓦时。
今年,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在认真总结2014年经验的基础上,配合政府部门制定了2015年市场化交易工作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交易规则和市场运作模式。
领跑全国: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肯定市场化交易
今年1月28日,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与调节》全文刊发了《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工作方案》,要求各云南省市区认真学习借鉴,云南电力市场化建设契合新一轮电改方向,走在了全国前列。
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将云南、安徽、湖北和宁夏4省区纳入先期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在省委、省政府和南方电网公司的指导下,云南电网公司和全省发电企业等密切配合,结合全省实际,全力推进试点工作,目前已建成了“三个主体,一个中心,三个市场,四种模式”的“3134”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模式。
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调研组调研云南时,也对云南电力市场化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肯定。
成效显著:1至8月市场化交易成交电量189.9亿千瓦时
通过积极推进云南省内电力市场化交易,“稳存量,促增量”的作用十分明显。
2015年1至8月,云南电网成交电量189.9亿千瓦时,有效稳住了云南省内用电负荷负增长;从3月开始,云南电网实施西电东送计划外交易,成交电量44.5亿千瓦时,有力促进了富余水电消纳;通过开展清洁能源市场化交易,成交电量51.18亿千瓦时,有效缓解了云南水火矛盾。电力市场化交易实际为工业企业减少电费支出20.13亿元。其中,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8.08亿元,承担比例40.14%,48家发电企业共承担12.05亿元,平均承担比例1.25%,有效降低了工业企业成本,稳定和扩大了工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