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北京市环保局发布《2018年度第一批 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其中包括2018年第一批电动车型目录。北汽福田、重庆长安、合肥长安、南京金龙、华晨汽车5家企业的12款车型入选。
2018年度第一批电动车
1、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BJ5049XLCEV1纯电动冷藏车
电动机型号:FTTB060
BJ5049XSHEV1纯电动售货车
2、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SC6388CVBEV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
电动机型号:TZ186XSM01
SC6458ACBEV纯电动多用途乘用车
电动机型号:TZ186XSM01
3、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
SC7003ADBEV纯电动轿车
电动机型号:264TYZ-XS14BA
4、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NJL6806BEV16纯电动客车
电动机型号:WR510-02021
NJL6802BEV纯电动客车
电动机型号:TZ430XSNL6
NJL6859BEV46纯电动城市客车
电动机型号:TZ430XSNL6
NJL6859BEV47纯电动城市客车
电动机型号:TZ430XSNL6
NJL6680BEV27纯电动城市客车
电动机型号:TZ380XSA10
NJL6100BEV54纯电动城市客车
电动机型号:TZ450XSNL7
5、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SY7000BEVDAJ纯电动轿车
电动机型号:EA0271-2103010
关于发布2018年度第一批 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8年度第一批符合国家标准和我市地方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动力机械、发动机的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
一、轻型汽车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排放标准。
二、重型柴油发动机和重型燃气发动机实施《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台架工况法)》(DB11/964-2013)标准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三、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实施《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第Ⅳ、Ⅴ阶段)》(DB11/1475-2017)和《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第IV、V阶段)》(DB11/965-2017)标准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实施《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和《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5-2013)标准中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1.2018年度第一批达国Ⅴ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带IUPR)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