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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管好资源 践行低碳发展

2018-03-12 10:27:17 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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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需求管理 力促高效集约我国工业化面临能源资源约束和国际减排的双重压力。转变发展方式,走低碳经济之路,对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

强化需求管理 力促高效集约

    我国工业化面临能源资源约束和国际减排的双重压力。转变发展方式,走低碳经济之路,对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我国资源禀赋特征要求必须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我国贫矿多、富矿少;难采、难选、难冶矿多,易采、易选、易冶矿少;共生、伴生矿床多,单一矿床少。这种矿产资源相对较差的天然禀赋给资源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另一方面,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由于粗放的增长方式没有根本转变,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低、产品的单耗高,资源浪费严重,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同时,能源资源价格攀升,使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

    此外,我国油气、铜、铝、富铁矿等重要矿产资源的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过多依赖进口,给我国的经济安全带来严重影响。由此可见,从根本上切实转变粗放、不协调和不可持续的能源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率,走低碳发展之路,既是缓解当前资源环境约束矛盾的迫切需要,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所在,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低碳经济对资源利用管理模式根本转变提出新要求

    低碳经济既要求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增长转变为集约型增长,又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能源资源利用水平不高,产业结构中重工业比重大,这一特定的发展阶段决定了资源需求的增长模式。经济高速增长,对能源资源的需求巨大。一方面,按照现有经济增长方式,资源禀赋难以为继,必须推动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另一方面,当前我国能源消费仍以煤炭为主。走低碳发展之路,应将能源消费增量放在更清洁、低碳的能源供应方面,如核电、水电、低热、生物能源、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无碳能源。这对我国的工业结构和技术水平将是一个新的挑战。

    低碳经济以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高效率为特征。发展低碳经济,实质是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建设清洁高效能源资源消费结构,核心是把需求管理和供应管理相结合,创新管理理念,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和资源管理模式的根本性转变。一方面,资源利用模式要从粗放转变为集约,从浪费转变为节约,从一次性利用转变为循环利用,从资源单一利用转变为综合利用,最终从当前的资源危机到实现资源永续利用。另一方面,资源管理模式要发生根本性改变。过去,资源管理主要是提供资源保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其提供有效供给。现在,低碳经济下的资源约束对资源需求进行调节,资源管理要从供应管理转变为需求管理,以供定需,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推进资源高效利用需要政策与技术支撑

    低碳经济是以一定的发展阶段、生产力水平、要素资源禀赋和生产力素质决定的。在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和资源禀赋特征下,矿产资源利用与管理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服务低碳经济发展,笔者建议把握以下要点:

    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通过法律手段确定在不同的技术经济条件和国际形势下,严格禁止、保护、限制和鼓励开采矿产资源的种类,并对不同要求的开采依法实施不同的政策措施,确保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创新资源利用和资源管理理念,实现低碳发展。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在保护资源的前提下,转变资源利用方式,加强需求管理,抑制不合理需求,彻底改变资源浪费和低效利用,实现资源的高效开发、综合利用、循环利用和集约利用。

    加强对矿产资源高效利用方面财税政策的支持。严格执行矿山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有序推进矿山企业健康发展。调整矿产资源税费政策,及时提出有利于推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回收率的政策。利用关税手段限制初级矿产品出口和深加工高附加值矿产品进口。

    鼓励发展矿产品深加工利用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技术,节能、节材、节水、降耗技术和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洁净煤、可再生能源、岩石及尾矿封存二氧化碳等,扩大煤的液化气化等洁净利用和煤层气利用,减少直接能源矿产消耗。发展新型材料替代金属、非金属及常规矿物原料,降低经济社会对常规矿物原料的过度消耗。

    提高全民的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自觉行为。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引导公民自觉养成减少使用浪费资源的一次性用品等良好习惯。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注和参与低碳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倡导低碳生活”之土地篇——

    以土地调控引导发展方式转变

    土地调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调控手段。积极的土地调控,通过土地资源时空配置、结构优化、规模控制、功能提升,将有效地引导发展方式转变,从而推进形成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资源占用少、污染排放低、用地集约化的低碳发展方式。

    从用地结构、规模、方式、布局等方面全面增强碳汇能力

    目前较为主流的观点,是将低碳经济理解为最大限度减少煤炭和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的经济。这种观点对经济全过程的资源占用与污染控制、产业发展方式、废弃物资源化等方面难以体现。为此,我们认为,低碳经济涉及经济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应该有更为广泛的内涵,即低碳经济是以实现碳减排为目标的经济活动过程及规律。

    低碳经济涉及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在经济发展决策阶段,将低碳排放纳入决策体系,统筹考虑生产力布局、城市发展战略、产业发展方式及类型、基础设施合理性等对低碳经济发展的影响,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恶性竞争所带来的资源过度占用、环境污染排放以及相应的高碳排放问题,从而从源头上引导、实现碳减排。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注重引导优化产业结构,注重产品生态设计,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有效提高生产要素等资源利用的技术经济效率,从而减少生产要素的浪费。在经济发展末端,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废弃物资源化,从而有效减少碳排放。这些都将有利于通过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带动低碳经济发展,切实增强经济发展应对全球变化的能力。

    土地利用方式是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在土地资源上的具体体现,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委员会的评估报告,自1850年以来全球有1/3温室气体排放由土地利用变化直接导致,如大量的林地、农用地、湿地等转化为建设用地,从而直接导致了碳汇能力下降以及碳源量快速增长。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进一步加快,土地利用变化所导致的碳排放量也呈现增长趋势。除了地球自身活动所带来的碳排放之外,其他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能源活动、污染物等所带来的碳排放,也跟土地利用方式有关。比如增加建设用地供应、对农用地保护不力、对高能耗、高污染用地供应管制不力等都将导致碳排放量的增长。

    低碳经济发展要求我们必须从土地利用结构、规模、方式、布局等方面全面增强碳汇能力,减少或抑制碳源量的过快增长。从低碳化的用地结构来看,需要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加以及农用地、林地、湿地过快减少的趋势。从低碳化的建设用地规模来看,需要规模适度,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的经济发展状况。从低碳化的用地方式来看,需要通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各类要素投入效率,减少乃至避免资源浪费、污染排放。从低碳化的用地布局来看,需要形成紧凑、有序、高效的城市用地布局,产业关联度高、资源循环利用、废弃物排放最小化的生态工业园区用地布局,以及产业梯度结构合理、市场竞争有序、生态环境友好的战略空间用地布局。

    加强土地利用与管理对低碳经济发展的引导和调控功能

    为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而推进低碳经济,土地利用与管理事业发展需要更加注重以下几方面工作:

    增强土地利用与管理战略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引导性。尤其是通过土地规划、土地政策、土地制度等创新,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完善公共服务空间体系,形成与陆地生态系统特征协调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以有效地控制人为源排放量。当前我国人为源排放量是陆地生态系统存储量的10倍多,积极的战略引导有利于避免大规模、欠合理的陆地生态系统退化、损失所导致的全球变化问题。

    增强土地利用与管理方式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引导性。如通过积极的土地供应政策,引导自主创新能力强、产业关联度高、效益明显、发展持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控制城市规模过度扩张,注重通过科学、合理的旧城改造,促进经济发达地区的再城市化,挖掘、显化现有城市土地的再利用潜力。引导工业用地“腾笼换鸟”,换上资源效率高、污染排放低、土地占用少、综合效益高的工业用地。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注重农用地的生态适宜性,保护和增强有机碳蓄积量。

    增强土地利用与管理制度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能力。平衡自然生态系统、半人工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的相互关系。着重结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家策略、节能减排、碳减排以及生态环境建设要求,严格控制不可逆人工生态系统(建设用地)的规模与扩张时序。合理确定半人工生态系统(农地)规模,在土地开发、整治过程中注重加强半人工生态系统的修复,优化农田景观功能,增强应对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的能力。同时,全面规划、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加强自然生态系统服务能力建设。

    增强土地利用与管理政策对各类各业用地的调控职能。进一步发挥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能力,研制专门化的土地利用碳排放清单,或依据相关碳减排放要求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审核制度,形成低碳排放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将碳减排纳入用地供应审核内容,引导低碳化产业快速发展;继续发挥土地价格、土地税收、土地市场等的调控作用,形成服务低碳经济发展的土地调控体系。

“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倡导低碳生活”之能源篇——

    能源强度与碳强度关系辨析

    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要在2010年实现单位GDP能耗(能源强度)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20%的目标,又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碳强度)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40%~45%的目标。笔者认为,为了同时应对能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我国应当同时设定能源强度和碳强度目标。

    建议同时设定能源强度和碳强度目标的理论思路

    我们先来看能源强度和碳强度两个目标之间的联系和区别。GDP能源强度是计算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能源消耗量,是衡量能源利用效率的指标,可指降低一定GDP产生所使用能源量的减少(节能),或者一定量的能源生产出更多的GDP。当然,节能意味着减排,客观上有降低能源对环境影响的作用,但该政策主旨还在于为满足经济发展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能源供给量,基本上是一个能源使用量的问题。

    GDP碳强度是计算一国在一定时期内,二氧化碳排放量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即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对于能源强度而言,碳强度也受能源效率影响,但主要受能源结构的影响,因此,是一个能源质量(清洁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的问题。一方面,由于一次能源中的化石能源是有限的,人类发展依赖化石能源是不可持续的,因此,我们要降低单位GDP的能耗。另一方面,我国目前一次能源结构中约93%是化石能源,二氧化碳主要是化石能源燃烧造成的,降低单位GDP的能耗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因此,这两个目标基本是一致的。一般来说,降低单位GDP的能耗可以降低单位GDP的碳排放。但是,由于化石能源中各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不相同,因此,这两个目标又不完全一致。

    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我国制定了单位GDP碳强度下降的目标,那么,在“十二五”规划当中,单位GDP能耗下降的目标还要不要继续存在?人类经济的发展受到两方面约束:一方面是能源需求无限和能源资源有限的约束,另一方面是环境容量的约束。在这两个约束同时起作用的情况下,我国的可持续发展要求通过节能来减排,同时需要通过改变能源消费结构来减排,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发展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为了同时应对能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十二五”规划应当同时设定能源强度和碳强度目标。

    设定碳强度目标要以保证现阶段GDP增长为前提

    我们对2020年是否可以完成单位GDP碳排放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40%~45%的目标,可以有如下几种预测:

    其一,如果我们完成或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中提出要在2010年实现单位GDP能耗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20%的目标,在今后十年规划中,单位GDP能耗下降的目标至少20%,而且能在2020年按时完成,那么,即使现有的能源结构不变,单位GDP碳强度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40%的目标基本可以完成。其二,如果能源结构进一步清洁了(煤炭少一些,清洁能源多一些),碳强度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40%~45%的目标就可以实现。降低碳强度还可以有其他方面的努力,比如降低农业碳排放和增加森林面积等。其三,如果不能完成“十一五”规划的能源强度目标,而且今后十年规划的能源强度目标完成低于20%,那么,要完成2020年单位GDP碳强度目标就需要加大能源结构的低碳化(清洁化)力度。反之,如果我们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但不注重节能,即使可能完成2020年单位GDP碳强度目标,也不能完成节能的目标。这也说明 “十二五”规划应当同时设定能源强度和碳强度目标的重要性。

    就减少碳排放来说,我国的碳强度目标与发达国家减少碳排放的承诺目标是一致的,但是二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发达国家是减少碳排放的绝对量,与GDP增长没有直接关系。而我国碳强度目标与GDP直接相关,达到某个碳强度目标,可以通过做小碳排放,或做大GDP,或两者都做,GDP是一个直接变量。因此,我国的低碳经济发展是有前提的,是以保证现阶段经济GDP增长为前提。所以,碳强度目标是一个碳排放相对量的减少,实际上是减少碳排放的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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