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愿减排项目。主要是指森林碳汇项目,为固碳而进行。目前也开始有针对CCS的自愿减排项目,但由于技术和方法学等原因,还需进一步完善。
2、专门开发为VER的项目,一般该项目或规模较小,或非中资控股,或前期成本过高,需要尽快资金回笼,或因其它原因而无法进行CDM开发的碳减排项目。
3、申报CDM的项目没有能够通过EB的注册,只能退而求其次,作为VER项目申报。
4、注册前VER:项目已申请CDM项目,但由于项目的投产日期早于项目的成功注册日期,而CDM的减排量(CER)是从注册成功之日起计算的,项目投产日期至项目CDM计入期起始之日产生的减排量即为注册前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