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审核签发后的自愿减排量如可用于抵消企业的碳排放,则需求将旺盛很多
虽然《办法》出台将解决不少问题,但据相关人士透露,《办法》没有对自愿减排标准以及定价规则作出说明。
自愿减排市场存在标准不统一的现象。据统计,国际上自愿减排的标准已有14种。由于现在自愿减排交易买方多是发达国家的公司、机构,使用的标准也多是国外的。西克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在中国国内使用较多的国际三大自愿减排标准包括VCS、黄金标准以及Social Carbon,这三大自愿减排标准组织都是国际NGO组织。
中国也有自己本土的自愿减排标准,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都开发了自己的标准。
到底是用本土的标准还是国外的标准,还是都可用?《办法》未对此作出说明。
“我的理解是,《办法》对标准一视同仁,不存在《办法》出来之后,本土标准就能 沾光 的情况,本土标准还要努力以获得更多项目的使用。”北京环境交易所一位高管对本报记者表示。据了解,目前还没有自愿减排项目采用北京环境交易所的熊猫标准。
另外,《办法》也未对定价规则做出
事实上,自愿减排量的价格与标准紧密相关,不同的标准产生的减排量有较大的价格差异,标准越严格则价格越高。据了解,在国际自愿减排标准中,黄金标准由于最严格,产生的自愿减排量价格最高。
定价规则的缺失将影响项目业主的选择。对于项目业主来说,《办法》出台后,可以向国家发改委提交自愿减排项目申请,在中国国内也可以进行交易,但是若定价规则不明确,项目业主或许宁愿不辞辛苦,继续去联合国EB申请CDM项目注册。
另外,自愿减排的实质是买方并没有法律义务进行减排,是自愿为环境保护做贡献,所以不会进行“总量控制”,这导致自愿减排量的需求不大。
国家若明确认可,发改委审核签发后的自愿减排量可用于抵消企业的碳排放,则自愿减排量的需求将旺盛很多。
比如说去年底,不少地方省、市为冲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采取“拉闸限电”的方式,导致很多企业去购买柴油,不但碳排放更大,而且成本更高。如果企业可以购买自愿减排量进行碳抵消,即用市场手段来实现节能减排,比行政手段更有效,成本也更低。
但这一市场手段需要配套相应的罚款机制,在欧盟,对超出指标的温室气体排放的罚款额标准为100欧元/吨,刺激了众多企业以市场手段来实现减排目标。
陈洪波认为,政府应该为从事自愿减排的企业提供一些激励政策,如补贴、减税等。
正是出于奖励诱因,中国台湾地区产业自愿减排的参与比例达到56%。台北大学助理教授李坚明称,台湾地区政府会补助企业资本设备投资、减免能源税或碳税。
另外,最重要的配套奖励诱因是,进行了自愿减排的企业,对于过去减少的碳排放量,在台湾地区未来实施“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时,可给予碳排放权配额奖励。
事实上,已有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对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跃跃欲试,广东省发改委资源节约与环境气候处处长林耀军此前曾向本报记者确认,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等相关工作已写入《广东省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已获得省政府批准,上报到国家发改委待审批。
但一个全国性的“总量控制”的碳排放交易市场尚待时日,“目前还不具备 总量控制 的大政策背景,十七届五中全会已明确,探索控制能源的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