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对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5个省(区、市)、82个市(地、州、盟)、116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24项奖励支持措施。
根据通报,此次督查激励的地方名单共24组。其中,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成效总体较好的省(区、市)部分,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河南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成效总体较好;河北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重庆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成效总体较好。
激励措施明确,2018年对上述省(区、市)在安排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时,根据超额完成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量情况给予该省份当年基础奖补资金一定比例的梯级奖补资金。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
据悉,这是自去年建立督查激励长效机制以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第二次督查激励工作。目前,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组织兑现各项激励措施,指导地方用足用好激励政策红利,把督查激励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