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并系统阐述了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目标责任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五大生态体系。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上指出的,绿色发展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培育内生性的绿色经济发展机制和资源配置方式。
推动绿色发展既要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绿色领域流入,又要在生产组织方式上体现生态理念,这需要在加强政府投入的同时,发挥金融政策和金融工具的引导和结构调整作用。
绿色经济发展需要大量投入,对于市场主体而言,只有绿色项目转化为有效益的产业和有活力的经济体,才能建立起良性永续的资源投入机制。正如普惠金融促进了“三农”和小微企业的发展一样,绿色金融体系对于引导资源向绿色产业配置,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就经济发展方式而言,只有绿色产业形成发展新动能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才能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实践来看,不论是产业结构调整,还是淘汰落后产能,我国绿色发展的方向已经确立,生态文明理念下的绿色经济和产业体系正在建立,其中,绿色金融作为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在引导和撬动绿色投资上的作用正在显现。
为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对绿色金融体系顶层设计的探索,提出发展绿色基金、绿色债券市场等,为中长期绿色项目提供融资支持,逐渐建立起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
发展绿色金融,既需要“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又需要“自下而上”的基层创新和探索。这是因为,绿色金融体系是一项宏大工程,更是思想理念的更新。摒弃粗放式发展模式,促进经济绿色化转型,需要在金融政策、企业经营理念、投融资机制上进行全面的系统设计。更为重要的是,各地的产业结构和生态状况各不相同,发展绿色金融需要有差异化、因地制宜的政策措施和着力点。正因如此,2017年6月,国务院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部分地方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从绿色金融的产品和业态看,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等近几年均得到较快发展。2017年第三季度,人民银行将绿色金融纳入MPA“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不断扩容,2017年,我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同时,绿色股权融资、绿色基金、碳资产等绿色融资模式正在兴起。
绿色金融试验区也取得了显著进展,将地区特色和比较优势挖掘出来。比如,新疆的现代农业、清洁能源资源等成为优势产业,得到绿色金融的重点支持。另外,腐植酸绿色产业、传统工业绿色化改造等也取得了突破和进展。
应注意的是,虽然我国的绿色金融业态和产品已逐渐丰富,然而,仍然需要解决一系列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问题,才能实现有序和持续的投入。
首先,要解决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标准的界定问题,如此才能保证资金精准投入到绿色产业,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明晰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以及绿色金融项目储备库。
其次,在绿色金融发展初期,很多项目有着投入大、投资回报周期长、风险较高的特点,需要财政和金融政策配合,在贴息、税收、担保等方面,建立起资金向绿色产业流入的激励机制。
再次,发挥金融市场的功能,支持优质的生态环保企业和绿色项目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优做大,降低企业融资的杠杆率和债务负担,以此实现绿色金融资金的长期有效供给。包括扩大绿色债券试点、发展绿色基金等直接融资手段。在降低绿色企业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的同时,提升绿色金融市场的成熟度。
此外,还应研究发展碳排放权期货、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探索大气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
总体来看,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既要有理念指引,更要有实践探索,应当从绿色金融的供给端和需求端双向发力。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了很多成形的绿色产业项目,分布在生态环保、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等产业领域。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多元化的融资需求,需要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等供给端形成对接。
与此同时,我国的生态环境建设成效并不稳固,很多绿色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需要绿色金融的持续助力,方能渡过产业发展的积累期和项目周期的投入期,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新的经济增长点才能巩固和确立。从这个角度说,发展绿色金融,撬动绿色投资,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绿色金融旨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以引导资金配置,成为绿色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