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电力现货市场如约而至。
8月31日,南方能源监管局会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南方(以广东起步)电力市场运营规则体系(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我国首个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正式问世。
继成为首个放开售电侧的省份之后,广东在电力市场建设上再次“拔得头筹”。
犹记得2017年“新规则”启动会上,数十位与会代表纷纷起立涌向前排拍照,为的是捕捉主席台领导共同触摸“水晶球”的瞬间。
一年过后,“新世界”又来了。
不过与当年社会资本刚刚进入市场时激发的热度相比,业界看待现货显得更加冷静,毕竟,时机不同,门槛也大不相同了。
不争论,先试
“2018年底前,启动现货交易试点;2020年全面启动现货市场”——官方首次明确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时间表是在“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中。业界认为,此时间表或仅为指导性意见,并无约束力,执行力度有待观察。
彼时全国电力直接交易方兴未艾,无论是西部资源密集型省区政府,还是东部沿海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地方主政者,都对发用电双方直接交易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在电力供应严重过剩,实体经济亟待支持,输配电价约束电网的多重条件下,这是一条能够搁置分歧、团结力量、快速见效的“捷径”。
但2016年下半年开始到2017年间,直接交易急转直下——地方政府干预交易,省间清洁能源无法得到优化配置,电煤价格飙升,电厂让利空间收缩,需求突然上涨,进而发电侧联盟频现,售电侧依赖“关系型”营销生存,市场电量规模不断扩大对既有系统运行也发出挑战……
2017年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电改吹风会上透露,将选择部分区域和省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研究建立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交易发现价格的电力市场体系。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提上日程。
哪些地方的条件适合做现货?哪些地方需要做现货?有没有统一的模式?应当如何确定市场边界和范围?现货能否真正解决电力市场暴露出的问题?……围绕现货的讨论此起彼伏,这些问题的标准答案也许至今都未曾浮出水面。
如果在推进改革前把问题都回答了那是最好;如果不能回答,那就选择“最大公约数”。“不争论,先试”或许是电力体制改革走到今天的重要经验。
在调查各地区意见后,首批试点名单很快出炉,包括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八个省区。
谁能率先起跑?谁又能先到达终点?或者这会是一场暂时望不到终点的长跑?在我的有限认知里,无论是改革设计者还是从业者都没有给出确切的答案。
降电价VS建市场
2018年,电力市场突然“凉”了——更急迫的是清洁能源消纳和降低实体经济要素成本。如果把建设电力市场作为达成这两个目标的手段,与自上而下的行政指令相比,短期看来,在力道和速度上是不占优势的。
促进终端能源更清洁,价格更低廉,从而最大化实现社会福利的目标是母庸置疑的,一个理想的电力市场并不违背此目标,最重要的是看各方有多大决心选择这条道路来达成目标。
电力从业者自改革开始就一直强调电力市场交易不能等同于降电价,而是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体现电力价值。三年过去,电力直接交易实现了从统购统销向多买多卖的巨大转变,但瓶颈也异常突出,电力企业难以从终端电价中回收燃料成本上涨带来的损失,新投产电源陷入投资回报“惶恐”期。需求侧的“闯入者”没有获得市场地位,赚取价差的中介模式非但不能使他们赢得用户的尊重,成为刚需,更难以给电力行业注入增量价值,反而变成了剥削发电企业的工具,诸多发售一体公司身份越发尴尬。
一位长期研究电价体系的资深专家曾感叹,电力市场甚至本轮电改已经沦为降电价的工具。
反观电力市场本身,直接交易的价格坐标系一直是由计划体制下的上网电价和日录电价构成的,把两者作为重要参考甚至边界条件,通过调控供需关系,市场主体自由报价得出波动的交易结果,而电力市场自己始终无法抛开这两者,以发电成本和系统网络运行为基础,提供价格信号,传导至零售端,同时引导供给侧合理投资,最终使用户享受优质的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