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记者从省能源局获悉,江西省电力市场化再迈大步,按照有序放开的原则,2019年直接交易电量规模将不低于350亿千瓦时,增长33%以上,占省内火电发电量35%以上。
根据我省2019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放开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高新区、经开区)、国家级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区域,以及省级售电侧改革试点区域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电量参与交易;放开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大用户发用电计划,全电量参与交易。同时,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行业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用户,以及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大用户发用电计划,全电量参与交易。
全省电力直接交易要遵循节能环保、自主协商和诚实守信原则。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用电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能耗、环保要求;具备准入条件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交易对象,在江西电力交易平台上统一开展直接交易;参与直接交易的市场主体,要严格遵守市场秩序,增强履约意识,禁止非理性竞争,促进市场良性发展。电力用户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价格、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组成。直接交易价格由市场主体通过交易平台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