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的消息,据初步统计,2018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453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8.1%;全社会最高负荷8030万千瓦,比上年增长4.97%。
用电量是侧面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数据,从用电数据看,去年浙江的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农业采掘业为主的一产稳定、工业为主的二产较快发展、服务业为主的三产增幅喜人的状态。其中,一产用电21.2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1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47个百分点,占比较上年下降0.01%;二产用电3243.8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8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1.56个百分点,占比较上年下降0.83%;三产用电665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3.03%,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4.67个百分点,占比较上年增长0.64%。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602.8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9.74%,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3%,较上年增长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