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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电量达420.7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20%

2019-01-16 10:07:42 湖北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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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年底,全省全口径装机容量7401 05万千瓦,同比增长3 88%;全年发电量2851 06亿千瓦时,增长7 77%;全社会用电量2071 43亿千瓦时,增长10 83%,其中工业用电量1254 07亿千瓦时,增长7 32%。

2018年,全省用电需求旺盛,全社会用电两位数增长,增幅创近七年来最好水平,各大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全面增长。全省电力战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同志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协作,克难奋进,确保了全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正常供应,圆满完成了各项政治及抗灾等保电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电力支撑。截止年底,全省全口径装机容量7401.05万千瓦,同比增长3.88%;全年发电量2851.06亿千瓦时,增长7.77%;全社会用电量2071.43亿千瓦时,增长10.83%,其中工业用电量1254.07亿千瓦时,增长7.32%。

一、装机容量稳步增长,结构持续优化,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进一步增强

(一)水火电机组投产速度放缓,新能源装机持续增长,装机结构不断优化。在国家化解煤电机组过剩产能背景下,2018年我省除南郡2号66万千瓦及京能1号35万千瓦应急调峰机组并网运行外,全年无大型水火电机组正式投产。截止12月底,全省发电总装机容量7401.05万千瓦(含三峡2240万千瓦及两台应急调峰机组101万千瓦),较去年底增加276.57万千瓦,其中,水电3675.22万千瓦,占49.66%;火电2884.29万千瓦,占38.97%;风电331.19万千瓦,占4.47%;太阳能510.35万千瓦,占6.90%。与去年同期相比,我省风电、太阳能装机容量较去年同期净增175.26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11.37%,较去年底提高了2.02个百分点,我省以水火电为主的装机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电网投资重点投向配网、农网和扶贫领域,保障供应前提下大力惠及民生。2018年湖北电网完成建设和改造投资173.5亿元,其中220千伏以上线路投资36亿元,主要用于仙桃、黄冈武穴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鄂州电厂三期500千伏送出工程;配网和农网投资达134亿元,其中农网投资105亿元,建设宜城、钟祥等5个小康用电示范县,加强了全省38个省级贫困县农网建设,同时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配套供电工程资金10亿元,惠及居民15.2万户、40.5万人。截止年底,湖北电网拥有1000千伏变电站1座,变电容量600万千伏安;500千伏输变电站32座,变容量4199.1万千伏安,线路长度12067.15公里;220千伏公用变电站211座,变电容量6151.2万千伏安,线路长度15845.57公里。经过不断投资建设改造,湖北电网已基本形成覆盖全省城乡的现代化、智能化大电网,供电质量和可靠性进一步提高,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

二、严格绿色电力调度,电力生产安全有序,节能减排成效明显

(一)全口径发电量稳步增长,电力生产及调度平稳有序。全年全口径发电量2851.06亿千瓦时,增长7.77%,其中,三峡电厂发电1011.32亿千瓦时,增长4.13%。不含三峡,全省发电1839.73亿千瓦时,增长9.87%,其中水电459.90亿千瓦时,下降11.99%;火电1266.53亿千瓦时,增长17.78%。全年计划执行完成率101.19%,其中,水电101.47%,火电101.10%,风电101.22%,太阳能95.24%。

(二)各流域来水不均,精心调度确保水能资源充分利用。全年各主要流域来水除长江干流丰于多年平均近二成外,清江、汉江流域来水较多年平均偏少一至三成。调度机构科学调度,采取节水增发等多种措施,充分发挥水电保供、顶峰、调节等多重作用。主力水电厂中,三峡、葛洲坝电厂全年分别发电1011.32亿千瓦时、181.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3%、-3.96%;水布垭、隔河岩电厂全年分别发电36.01亿千瓦时、27.2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1.44%、31.11%;丹江电厂全年发电42.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17%。非统调水电厂全年共发电96.7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4.17%。

(三)火电稳发支撑作用明显,电力与热力供应保障有力。2018年,全省火电厂共发电1266.53亿千瓦时,增长17.78%。火电发量占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的的61.14%,其稳定出力有力支撑了全省电力正常供应。全年统调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4629小时,较去年同期增加709小时。尽管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大幅增加,但因全年电煤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火电企业经营效益仍不佳,多数电厂处于微利或盈亏边沿。

(四)严格实施绿色电力调度,发电行业节能减排成果显著。2018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和国家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改革相关要求,全面推进优先发电计划改革,放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计划,对大容量、高效率大型火电机组优先发电权安排上高于一般火电机组100至200小时。科学安排火电最小开机方式,确保全年全省无弃水弃光弃风现象发生。全额收购风电、太阳能电量106.6亿千瓦时。鼓励在役中小火电机组向大型高效率机组转让发电量计划,全年共落实转让电量12.86亿千瓦时。贯彻落实国家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全年共关停小火电机组5.25万千瓦。发电行业为我省节能减排作出了应有贡献。

三、全力开拓电力市场,全社会和工业用电增幅创近年来最好水平

(一)大力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努力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2018年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发电侧让利等额传递给用户”总体思路,进一步扩大交易规模,降低准入门槛,努力为实体经济降成本、促转型提供动力。2018年度,我省电力直接交易电量达42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及战略新兴产业成交电量占58%;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由上年的236家增加至876家,进一步扩大了受惠面;全年共为电力用户节约用电成本9亿元,用户有明显获得感;支持售电公司等新兴主体参与市场交易,全年33家售电公司代理688家用户共成交电量122.9亿千瓦时,占成交总量的近三分之一,市场活跃度高。

(二)全社会用电快速增长,各大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均作出不同贡献。2018年全社会累计用电2071.43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用电20.29亿千瓦时,增长23.15%;第二产业用电1284.63亿千瓦时,增长7.56%;第三产业用电371.48亿千瓦时,增长15.7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395.03亿千瓦时,增长17.13%。各大产业对全社会用电的增长均作出不同贡献,2018年全社会同比新增用电202.43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同比新增用电3.81亿千瓦时、90.29亿千瓦时、50.57亿千瓦时,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88%、44.60%、24.98%;城乡居民生活同比新增用电57.76亿千瓦时,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为28.53%。

(三)工业用电平稳较快增长,增速逐年加快,制造业用电对工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超过80%。工业累计用电量1254.07亿千瓦,增长7.32%,高于去年同期2.51个百分点,呈逐年加快态势。从工业内部主要行业看,全年采矿业用电41.32亿千瓦时,增长7.17%;制造业用电919.40亿千瓦时,增长8.0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全年用电293.36亿千瓦时,增长5.00%。从主要行业对工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看,2018年全省工业累计同比新增用电85.53亿千瓦时,其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分别累计同比新增用电2.76亿千瓦时、68.81亿千瓦时、13.96亿千瓦时,对工业用电增长贡献率分别为3.23%、80.45%、16.32%,制造业用电增长是拉动工业用电增长的主要动力。

(四)主要制造行业用电6升4降仍呈分化态势,高端制造业用电增幅居前。月均用电超过2亿千瓦时的10个主要制造行业用电6升4降,其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4.48亿千瓦时,39.87%)、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24.32亿千瓦时,36.19%)、有色金属(61.01亿千瓦时,30.03%)、黑色金属(186.84亿千瓦时,17.19%)4个行业用电快速增长;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26.34亿千瓦时,5.35%)、纺织(45.56亿千瓦时,2.48%)2个行业用电平稳增长;金属制品(46.32亿千瓦时,-5.29%)、非金属矿物制品(120.04亿千瓦时,-2.32%)、汽车制造(40.85亿千瓦时,-1.34%)、化工(151.85亿千瓦时,-0.77%)4个行业用电不同程度有所下降。从用电下降行业原因看,化工行业因环保整改、水泥行业因自发限产保价、汽车行业主要是销售量下滑等影响所致,但行业绝对用电量仍处正常区间。

(五)除工业外全社会其他十个大类行业用电普遍快速增长。除工业外,全社会其他10大类行业用电形势普遍良好,具体为:农林牧渔业(16.91%)、建筑业(14.83%)、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14.25%)、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2.11%)、批发和零售业(12.83%)、住宿和餐饮业(9.71%)、金融业(20.21%)、房地产业(27.1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3.49%)、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16.52%)。

(六)全省各地区用电普遍增长,武汉市领头羊地位作用发挥较好。2018年全省14个用电统计地区全社会用电普遍增长,其中武汉、荆州、黄石等9个地区全社会用电增幅超过两位数。各地区工业用电同样全部不同程度增长,其中黄石、咸宁和神农架林区3个地区增幅在两位数以上。省会城市武汉全年全社会用电量580.34亿千瓦时,超过全省用电总量的四分之一,增长11.74%,超过全省平均水平0.91个百分点,充分发挥了其领头羊的地位作用。“两副”城市宜昌、襄阳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227.78亿千瓦时和155.95亿千瓦时,分别增长3.88%和9.28%,保持了较为稳健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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