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培育电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通知》,鼓励各类电能服务企业通过业务增项直接开展售电业务,依托电能信息化管理和售电等业务向电力用户拓展多方位、个性化综合用能服务,创造长尾价值;鼓励独立售电公司不怕创新服务项目和内容,向电力用户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等增值服务;支持开展综合电能服务项目合作的电有服务企业与电力用户双方签订1年以上购售电合同,通过售电环节实现综合能源项目投资回收,降低市场风险。 支持开展园区综合能源服务项目试点。结合区域内发电、售电和增量配电业务开展情况,在属地内选择至少一个园区(或开发区),支持和推动开展综合能源服务项目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