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8年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10%任务目标超额完成后,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继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国家发改委于3月29日和5月15日发布两则降电价的通知——《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和《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第一批降电价的空间主要为:要求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原则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第二批降电价的空间主要来自于四个方面,主要为:①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形成的降价空间(市场化交易电量除外);②适当延长电网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电网企业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降低0.5%;③因增值税税率降低到13%,省内水电企业非市场化交易电量、跨省跨区外来水电和核电企业(三代核电机组除外)非市场化交易电量形成的降价空间;④积极扩大一般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原则上从7月1日起实施。
截至5月24日,除内蒙古、吉林、辽宁、安徽、西藏5省区暂未发布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外,其余省、市均发布了第一批降电价的通知。宁夏、福建和陕西发布了第二批降电价通知。至此,陕西一般工商业电价各电压等级用户用电价格降幅均达到10%以上,率先完成了国家确定的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再降10%的目标任务。
现在,小编对各省、市2019年第一批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情况进行梳理,并对各省市现行销售电价进行盘点。
一、全国各省、市电网现行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低情况盘点:
对比各省、市第一批电价降低的幅度,发现:青海(5.67分/千瓦时)降幅最高,海南(5.32分/千瓦时)次之,北京(0.93分/千瓦时)降幅最低。
我国各省、市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情况
(第一批)
各省、市一般工商业用电销售电价降幅排行
(第一批)
注:1.北京以郊区销售电价降低情况做表制图;2.本次统计的数据均为各省市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直接降价梯度,未考虑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提高两部制电价的灵活性等间接降价措施;3.数据资料来源于各地发改委、物价局等;4.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24日。
二、全国各省、市电网现行销售电价盘点如下(农业生产用电略):
注:本文现行销售电价的执行时间是第一批降电价的最晚执行时间(2019年05月01日)
(一)居民生活用电现行电价
据公开电价信息的不完全统计,全国居民生活用电平均电价约为0.5133元/千瓦时。其中,上海最高为0.617元/千瓦时,青海最低为0.3771元/千瓦时。
注:1.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及试行居民阶梯电价的省、市均取第一档对应的低电压等级下的居民电价制图,尚未实行阶梯电价的省份取低电压等级下居民电价制图。
2.蒙东电网以赤峰通辽地区销售电价制图(未含呼伦贝尔电网和兴安电网)。
(二)一般工商业用电现行电度电价
1、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下,全国平均电价约为0.6684元/千瓦时。其中,吉林最高为0.7967元/千瓦时,新疆最低为0.4578元/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