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陕西省发改委发布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3年版),名单中共有586家单位。新进60家,退出单位112家。详情如下: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3年版)的通知
陕发改环资〔2023〕186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局),省节能中心,各重点用能单位:
按照《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有关要求,2022年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单位,纳入我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管理;2022年版名单内2022年年综合能耗低于5千吨标准煤的单位,退出名单管理。
新纳入名单的用能单位,需完成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于2023年5月底前完成系统注册,并确保能耗监测数据稳定准确及时。
电力交易结算细则中提出,若已参加市场交易的用户违约退出,前两个月直接交易结算电量按当月水电电能量交易电价上限执行,配置电量按当月配置价格执行;第三个月起全电量按电网企业代理用户购电价格的 1.5 倍执行。
也就是说,存量用户如果错过年度交易,一月以及二月水电交易电价为415.63元/兆瓦时,火电价格同正常配置价格相同,可以计算出考核部分仅为实际用电量*枯水期水电比例40%*(枯水期水电价格上限415.63元/兆瓦时-枯水期水电签约价格)。第三个月考核力度提升,水电与配火价格必须按代理价格的1.5倍执行。因此,存量用户即使错过年度交易,抓紧参与第二季度代转直交易,可及时止损,若再次错过第二季度零售代转直交易则失去像第一季度前两个月温和考核的资格,后续月份全部采用代理价格的1.5倍结算,直至重回市场,在此期间其用电成本将会大幅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