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售电,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交中心”)发布的《关于对未持续满足准入条件售电公司进行处置的通告》显示云南省售电,对纳入云南电力市场主体目录的144家售电公司开展了持续满足准入条件核查及整改工作,有33家售电公司未持续满足准入条件。其中,4家承诺继续整改,29家被移除云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目录。
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修订稿)》明确提出:
对连续3年未开展实际售电业务;
出现市场串谋,提供虚假材料误导调查、散布不实市场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与其他市场主体发生购售电纠纷,经法机构裁定为诈骗行为或伪造公章等严重违法行为的;
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等,将退出电力交易市场主体目录。同时,按照《2021年云南电力市化交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售电公司也有类似退出机制。
电交中心指出,经开展持续满足准入条件核查及整改工作,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限公司等4家售电公司未持续满足准入条件。但在核查整改阶段,上述售电公司提交了书面情况说明,申请延长整改期并承诺按期完成整改。为此,按照相关规定,自2021年月1日起,对云南滇中新区配售电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采取“售电公司停牌”(限制其与用户签订零售合同或出售零售套餐的权限)的限制措施,直至整改完成。若未按承诺完,整改,按照《方案》相关规定,仍然不能满足市场准入条件,将报上级部门同意后,从云南电力市场目录中移除。
经核查,曲靖市恒基售电有限公司、云南昊龙集团电力有限公司等29家售电公司未持续满足准入条件,对核查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未提交继续整改的说明或承诺。按照相关规定,将29家售电公司从云南电力市场主体目录中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