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4日,云南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召开2017年第一次讨论会,11家理事单位就《云南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展开了讨论。会议由照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市场监管处史志伟处长主持,省能源局陈军副局长、省物价局胡洪兵副局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付晖副处长到会指导,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为规范云南省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按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部署,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起草了《云南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细则通过官网充分征求了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此次市场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召开进一步充分征求了各理事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云南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主要针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等市场化方式云南省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的多年、年、月、日的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适用范围包括云南省在启动电力现货市场之前的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
《云南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主要针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市场主体云南省电力交易中心,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多年、年、月、日的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适用范围包括云南省在启动电力现货市场之前的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