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总在风雨后。徘徊于黑暗低谷中的煤电,终于熬过危急存亡之秋而浴火重生,而最关键的“临门一脚”居然由“电力短缺”的现实促成。
不可否认,即便在“去煤化”思潮甚嚣尘上之时,依然有清醒的声音为煤电辩护,痛陈未立先破之害,力辩煤电乃“双碳”之需。
理智的声音是柔和的。尽管它在让人听见之前绝不会停歇,但是耳朵仍会选择性失聪云南售电,从而掉进群体盲思陷阱。直到缺电现实明白无误呈现在眼前,人们才回过神来,冷静地分析新型电力系统的内涵与外延,客观地看待煤电在其中的位置与作用。
“硬核”缺电让煤电强势回归。显然,在能源电力保供中,煤电所起的“压舱石”托底作用目前难以撼动,所以,加大煤电发展的力度,以强制强,夯实基础,是应对缺电最为直接有效的手段。只有手中有粮,才能做到心中不慌。
同时,置身于“双碳”背景下来思考煤电的未来,愈发发现煤电不可或缺,甚至还为人们留下更为广阔的思维空间。
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实际上就是构建以煤电为代表的传统能源占比逐渐降低的新型电力系统。这是一个此长彼消的渐进过程,绝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因而云南售电,煤电可以让出主体电源地位,但其灵活调节、有效缓冲、催化发生等作用短时难以替代。从某种程度上说,煤电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万金油”。
然而,20%电价浮动限制,不仅限制了煤电生存的空间,而且限制了煤电进一步发挥潜能的想象。
2021年下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有序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
时过境迁,原本是用市场化手段和改革措施保证电力和煤炭等供应,如今却成了市场化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正所谓,改革永远在路上,不存在一劳永逸的万全之策。
尽管此后又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要求煤电价格在合理区间联动,很多地方电价因之顶格上浮,但是大多数煤电企业仍未摆脱亏损险境,而进入安全地带。
有道是,贫穷限制了人的想象。同样,经营困顿限制了煤电企业的想象。就连似乎触手可及的煤电灵活性改造,也仿佛咫尺天涯,可望而不可及。究其原因,心有余而力不足矣!煤电纵有诸般好,奈何无力空自叹。
诚然,辅助服务补偿机制缓解了部分煤电企业的经营困难,但仍旧是杯水车薪。因为辅助服务市场并未建立健全,即便建成,辅助还是辅助,它与整个电力市场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所以,要充分发挥煤电的作用,必须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解除上浮电价不超过20%的预设限制,真正做到还原电力商品属性,通过电价来反映资源稀缺。而不是进行“打地鼠”游戏,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盲目敲击。
“双碳”之路任重道远,既不能失去“煤电”拐杖,更不能让煤电失去“想象”。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3年03期,作者系本刊社长/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