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特别是今年以来,发展改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农产品、能源、医疗、运输、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运用价格杠杆降成本、调结构,积极完善价格调控长效机制、民生保障价格补贴机制,探索创新成本监审制度、价格监管规则,着力提升价格服务水平,逐步健全价格法制,不断迈出新常态下价格工作定位转型的新步伐。为了集中展现今年以来价格工作的新风貌、价格改革的新成效,我们通过“价格改革纵深行”专栏,陆续推出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价格改革纵深行”系列报道(之四):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再出实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全面提速基本实现全覆盖
8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京召开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座谈会,总结两年多以来输配电价改革的进展、成效和经验,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将原定2017年开展的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提前到今年9月份启动,基本实现省级电网的全覆盖。
自2014年10月在深圳启动了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来,输配电价改革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已经覆盖了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对于促进电力市场交易、约束电网企业成本、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创新电网企业监管模式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试点的5个省级电网,通过成本监审核减了电网企业不相关资产、不合理费用达16.3%,最终用于降低实体经济用电成本的金额为56亿元。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电力供求形势宽松,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面临难得的“窗口机遇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把输配电价改革作为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价格机制改革、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着力建机制,合理降成本,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级电网,基本实现全覆盖。今年4月试点的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力争今年底前核定完输配电价并向社会公布。本轮新增加的14个省级电网,计划于2017年1月底完成成本监审工作。
在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过程中,各省价格主管部门将克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情况复杂等实际困难,紧紧围绕从严开展成本监审、科学核定输配电价、协调推进配套改革、大力推动电力直接交易等关键环节,破解制约推进输配电价改革面临的难题,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基本思路,加快形成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加快制定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加快建立输配电价监管的制度框架,把价格机制改革全面向纵深推进。
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调整。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以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精神,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周密设计、细致操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为督促改革措施加快落实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建立改革任务督促检查和通报制度,明确完成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实地成本审核,科学合理测算输配电价,按期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电网企业要严格按照政府监管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信息,配合做好输配电价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