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复函湖北等八省市,同意起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6日,两部门也分别批复了同意了北京市、甘肃省、海南省等三省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同意了黑龙江省、福建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专家表示,经过长时间的酝酿,新一轮地方电改方案集中被批复,意味着电力改革将要进行提速,不过各地电改各有侧重,讲求因地制宜。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力改革进程将要提速
2014年10月,深圳率先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被认为是新一轮电改的标志性事件。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九号文件),由此拉开了新一轮电改的序幕。
2015年下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又相继批复了内蒙古西部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和宁夏电改试点方案。2015年年末,发改委决定将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作为第二批开展输配电价改革扩大试点。2016年3月,发改委召开发布会,提出将改革试点扩大到12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
而最近,电力改革进程迎来了加速。9月6日,发改委批复同意了北京等五省市电力改革试点方案,9月7日更是批复了湖北等八省市电力改革方案。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对中国网财经表示,这意味着新一轮的电改已经开始提速。
“尽管属于摸着石头过河,但电改总得往前走。9号文件发布已经一年多了,发改委也做了许多基础性工作,许多配套方案也已经制定完毕,新一轮的电改要开始提速,下一步就要尽快干起来,建电力市场,建交易中心。”韩晓平说。
因地制宜各省电改各有侧重
在各省市区试点工作中,两部门规定了一些相应的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办法,人为降低电价;二是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平等开放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确定售电主体和投资主体;三是坚持节能减排的原则,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不得借机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不过,由于各个省份情况不同,因此国家发改委对电改方案的批复各有侧重。“甘肃版”和“海南版”电力体制改革试点中要求,在专项试点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快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统筹推进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制、发用电计划、配售电侧等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北京版”试点方案也明确指出,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是由电网企业相对控股,并争取其在京落户,建设京津冀统一的电力市场。同时要结合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开展京津冀区域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和现货市场业务。
不同于其他省市区,“福建版”和“黑龙江版”的电改是从售电侧进行改革试点。方案指出,要规范售电侧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机制,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竞争主体,健全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韩晓平表示,福建与黑龙江之所以要从售电侧进行改革,是由两省特点所决定的。
“黑龙江和福建的电力其实是比较充足甚至是过剩的,电源结构也比较多元化,可以满足自身的需求,现在的重点就是要把企业用电的成本降下来,让企业受益。因此需要从售电侧进行发力。”韩晓平说。
原标题:电改进入提速期 13省市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接连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