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电力需求增长明显放缓,2016年下半年煤价上行使电力企业承压,电力的市场化发展似乎更加迫切。国家能源局近日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建立标准统一的电力市场交易技术支持系统。2020年全部启动现货市场,研究风险对冲机制。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处长唐俊对此做出解读,指出现货市场作为电力市场的起步,是市场化改革的标杆,在“十三五”规划中对电力市场的规划是很小的,只是体制改革任务当中的一部分,但市场本身并不小,因为随着下一步行政管制逐步放开,电力交易可能更多的是靠市场机制来调节。
唐俊以日常使用的电灯为例来解释合理的电力市场应遵循的体系。他说道,人们既看不出来电是清洁能源发的电还是传统化石能源发的电,也看不出来这个电是北京市发的电还是北京市以外的机组发的电。从商品的角度出发,同质性是定价基础,就如瓶装水,如果消费者都是在同一时间去同一个商场买这种水,一定是一个价格,如果说在不同时间去买这种水,有可能会赶上打折、促销,或者那个时候比较紧缺,价格都会不同。消费者还可能到不同的商场去买这种水,也有可能遇到不同的价格,这就是位置。如果把电还原成一个商品,在某种程度上是类似的,电的商品价格体现在它的时间和位置上。用户每天用电的高峰和低谷其实是不一样的,每一周、每一个季度也是不同的,比如迎峰度冬、迎峰度夏,在每个时段的供需不一样,价格应该是不同的。还有位置因素,电力系统及电网为了保证给较远用户供电的可靠性,不仅要把输电线路配好,还得把所有的备用调频机器都用好,这些辅助服务的东西是要花成本的。也就是说,如果想建一个电力市场,首先市场价格必须体现出时间上和位置上的差异。
唐俊谈道,另一方面,清洁能源有阶段性和不稳定性,而供电系统讲平衡,系统如果平衡性更加稳固,对于消纳就更有好处,如果按照这个价格信号,清洁能源的消纳会更加合理。作为清洁能源,尤其是风电,很难预测未来一周、一个月、或者半年的发电情况,但预测明天发什么电、下一个时段发什么电肯定要准得多。风电本身边际成本是最低的,同时有财政补贴,完全可以报很低的价,甚至零价和负价,在系统统一出清的前提下极易中标,结价以出清价来结,价格上具备优势。有了这样一个价格信号就会有很多不同的市场主体为供电系统平衡服务,过去是调度让电厂做调峰、调频,未来一定是报价来调节,报价体系会找到系统的偏差,从别的地方把它补齐,同时成本由用户承担。价格信号出来之后,用户会按照不同时段的电价自己选择有序用电,这样对于整个电力系统起到很稳定的平衡作用。
从电力市场化的初步尝试来看,我们注意到,我国在2015年以前已经开展在竞价上网、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发电权交易、跨省区电能交易等方面的试点和探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唐俊认为,直接交易中政府既不干预供电计划也不管控电价,显现出市场化的方向。但大用户直接交易的缺陷在于考虑的是电量和电价,而不考虑系统,因为交易双方认为那是调度、是电网的事。
唐俊解释道,电力市场有两个规律是必须遵守的,一是市场经济规律,二是电力系统运行规律。电力市场有一个前提,一定是在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的前提下开展的交易,电量的流动是按物理原理走的,电厂发的电和用户用的电一定不是一一对应的,是在系统平衡下开展的。如果交易对系统造成影响,并且造成故障甚至停电,实际是得不偿失的交易。而且,大用户直接交易始终按参考电价实行降价机制,这便是为什么在9号文推出以后,要始终走现货市场的方向,这个方向才能走出真正电力市场。
在市场规模方面,唐俊认为从国情来讲,区域网架结构和电源负荷的分布、均衡性,还有对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都相对比较合理,所以两个省、三个省之间综合成一个市场更合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