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也是全面深化改革中最核心、牵涉面最广的改革“硬骨头”之一。在我国经济社会改革步入“深水区”的大背景下,各领域的价格改革纷纷步入了新的阶段。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降低用能、物流等成本。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舍小利顾大义,使企业轻装上阵,创造条件形成我国竞争新优势。
2015年10月,中央下发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电改累计降用电成本超1800亿
新一轮电改已满两年。自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来,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
价格方面,电改的推进已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去年,我国通过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化交易、取消中小化肥优惠电价、完善基本电价执行方式等,大幅降低电价,全年累计减少工商企业用电支出1000亿元以上。2015年以来,我国已累计降低用电成本1800亿元以上。
国家能源局在近期召开的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座谈会上透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明显扩大,2016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9%。
输配电价改革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自2014年我国首次在深圳市启动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以来,试点逐步扩围,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透明的电网输配电价监管框架体系。国家发改委电力体制改革专家咨询组专家、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对第一财经表示,通过理顺和明确独立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化的电力价格机制,有利于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实现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能源局公开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9%。
配售电业务方面,全国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已有约6400家,首批105个增量配电项目开展改革试点,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曾鸣表示,《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和《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对配售电侧有序放开的各个环节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市场准入、主体权责及业务范围是电力市场建设的核心内容,无论改革路径如何设计、市场规则如何制定,归根到底还是由市场主体来执行和承载。通过对市场主体的组成、构建方式、业务开展范围、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标志着我国售电市场迈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电力体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的同时,也面临着空前挑战。多位接受第一财经采访的业内专家表示,电改不等同于一味降价。
曾鸣认为,电价升或降,应当是市场各参与主体在该价格机制下博弈的结果。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电力市场不断出现电价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电力需求出现了过剩。而在电力出现较大过剩的前提下,不断降低市场交易电价导致电改效果得不到验证。
此外,曾鸣表示,电改中还存在新增配网如何定位、电源企业拉专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