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已经进行了1次年度双边协商交易,2批次年度集中直接交易。具体交易情况汇总如下:
(文章来源:365power 作者:电+专业售电团队)
安徽省2017电力直接交易情况汇总
一、交易文件
2017年2月24日,《关于开展安徽省2017年度电力双边直接交易的市场公告》;
2017年3月27日,《关于开展安徽省2017年度电力集中直接交易的市场公告》。
二、双边直接交易成交情况
本次省电力交易中心共收到双边直接交易意向书88份,涉及23家发电企业、39家直购用户(直接参与交易)和24家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与交易)。有效申报总意向电量591.34亿千瓦时,其中无中长期双边交易意向书的电量6.36亿千瓦时,有中长期双边交易意向书的电量584.98亿千瓦时。
本次年度的双边直接交易规模为400亿千瓦时,按照交易规则首先调减无中长期双边交易意向书的电量6.36亿千瓦时,其次调减有中长期双边交易意向书的电量184.98亿千瓦时,实际成交电量400亿千瓦时,全部为中长期意向电量。成交均价(指发电侧)为0.33067元/千瓦时,较标杆上网电价下降0.03863元/千瓦时。
三、年度集中直接交易成交情况
本次交易分两批次开展,总交易规模为100亿千瓦时。两批次交易的主要区别为参与的市场主体不同。第一批次年度集中交易的市场主体为:发电企业;未参加2017年度双边直接交易或已参加2017年度双边直接交易但未成交电量的自购电用户(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未被售电公司代理);未参加2017年度双边直接交易或已参加2017年度双边直接交易但未成交电量的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参与交易,须已在交易平台建立和用户的代理关系)。第二批次年度集中交易的市场主体为:发电企业;已参加2017年度双边直接交易并成交电量的自购电用户;已参加2017年度双边直接交易并成交电量的售电公司。
第二批年度集中交易疑串谋,取消本次交易中按0.3674元/千瓦时进行申报的市场主体报价,其余交易报价按照出清规则继续成交。
需要注意的是,出现疑似串谋事件后,安徽省在5月12日第三次模拟集中直接交易中对交易规则做了相应修改:
申报电价、电量上,发电企业、自购电用户及售电公司每个交易单元均可申报两个电量及对应电价(替换了之前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及发电企业每个交易单元均只能申报一个电量及对应电价)。
成交顺序上,模拟交易执行统一出清机制,发电企业按照申报电价由低到高、申报时间先后和申报电量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成交,自购电用户和售电公司按照申报电价由高到低,申报时间先后及申报电量由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成交(替换之前的按照市场主体报价与统一出清价的接近程度依次匹配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