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山西省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进行了相应调整。
1.山西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提高1.15分/千瓦时,提高后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0.332元/千瓦时。
2.从7月1日起,山西大工业用电价格降低0.5分/千瓦时、一般工商业用电降低1.2分/千瓦时。
3.电费中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降低0.76分/千瓦时。其中,从4月1日起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取消,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从7月1日起降低征收标准25%。